论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兼论无限防卫权的行使

论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兼论无限防卫权的行使

ID:9888182

大小:32.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5-13

论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兼论无限防卫权的行使_第1页
论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兼论无限防卫权的行使_第2页
论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兼论无限防卫权的行使_第3页
论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兼论无限防卫权的行使_第4页
论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兼论无限防卫权的行使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兼论无限防卫权的行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兼论无限防卫权的行使杨高峰(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450052)摘 要:1997年刑法典两处使用暴力犯罪这一术语。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同犯罪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含义不同。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是对以暴力或暴力胁迫手段实施的某些犯罪客观方面特定情状的一种抽象。正确界定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的内涵和外延,有利于解决刑法学界关于无限防卫问题上的长期争论,对司法实践中假释的正确适用也有指导作用。关键词:暴力犯罪无限防卫暴力性犯罪假释暴力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典型犯罪形态。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都多从犯罪学意义上去探讨暴力犯罪,

2、不少犯罪学论著都把暴力犯罪作为杀人、抢劫、强奸等若干罪名的概括,未能准确地界定其内涵和外延。1994年出版的《暴力犯罪论》一书(叶高峰主编,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首先开创了从刑法学角度研究暴力犯罪的先例。随后对暴力犯罪研究逐步深入。为了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鼓励公民积极同暴力犯罪作斗争,我国1997年刑法典两处使用了暴力犯罪概念。第20条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用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第81条第二款又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

3、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人们对暴力犯罪概念内涵及其外延的不同理解,直接影响到无限防卫权的行使,假释的正确适用。不少学者从正当防卫理论入手,去探讨可适用无限防卫的暴力犯罪的范围,虽作了一些有益探索,但往往顾此失彼,有其理论上的缺陷。本文拟从暴力犯罪的本源概念出发,克服犯罪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的宽泛性,从而界定我国1997年刑法典使用的暴力犯罪概念,以期司法适用中正确体现立法原意。一《现代汉语词典》对暴力犯罪中的暴力一词作了如下解释:强制的力量、武力。也有学者从刑事法学的角度剖析“暴力”一词的概念:暴力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一种犯罪手

4、段。是指直接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物理性的强制力和破坏力,使其无力反抗或不能反抗。”①这两种解释都准确地把握了“暴力”的基本特征。理论界对“暴力”一词没有分歧,而对“暴力犯罪”却有着多种不同理解。如有论者将暴力犯罪理解为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机动工具作为犯罪手段的犯罪;②多数论著都把暴力犯罪等同于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爆炸等罪名的总合。以上定义都过于宽泛,同刑法20条所使用暴力犯罪相差甚远。当然也有的犯罪学著作对暴力犯罪的界定较为准确:如“暴力犯罪是智能犯罪相对而言,顾名思义暴力犯罪是以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而实施的一种社会犯罪。”③该定义明确指出暴力犯罪并不仅限于

5、直接以暴力实施的犯罪,以暴力胁迫实施的犯罪也属于暴力犯罪,有其科学性,但由于犯罪学与刑法学所使用犯罪概念的差异,该论著也没有对暴力犯罪的具体范围作以深层论述。《暴力犯罪论》一书指出:行为人是否采用暴力手段实施犯罪,是区分暴力犯罪与非暴力犯罪的标志。但是“鉴于有些犯罪,如抢劫、强奸等犯罪,既可由暴力手段构成,也可以由其他手段构成,为了使人们对构成有关犯罪的各种手段有全面了解,因此对于一些非暴力手段构成犯罪的情况也一并作了研究。”④我国79年刑法没有使用暴力犯罪这一概念,将其从其他罪名中抽象出来无客观必要;而在1997年刑法典两处使用“暴力犯罪”概念,仍然沿袭过于宽泛

6、的原有定义无疑会造成理论上和实践中的混乱。为此,笔者从暴力犯罪的现有定义出发,结合我国97年刑法的立法规定,对刑法第20条使用的暴力犯罪概念作如下剖析:(1)暴力犯罪是指直接以暴力手段实施或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的一类犯罪。暴力威胁与实施暴力是犯罪过程中紧密联系的两种手段。犯罪分子通常是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在其胁迫不成时便凶相毕露,实施暴力。实施暴力是暴力胁迫的最后手段。正当防卫过程中,防卫人只有正确把握时机,才能有效打击犯罪人,制止其犯罪行为,使国家社会和个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若将暴力犯罪仅仅局限于直接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这一方面会增大防卫人正当防卫的难度,“法律强

7、人所难”;另一方面,也大大缩小了可实施无限防卫的范围,不利于惩恶扬善。(2)暴力犯罪是对以暴力和暴力威胁实施犯罪这一特定情状的抽象,不能把暴力犯罪等同于若干罪名的总和。一些犯罪通常由暴力手段实施,如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直接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是犯罪人实施最常见、最普遍的手段。但是我们不排除利用其他手段实施该类犯罪的可能性:如杀人中慢性毒药致人死亡;采用麻醉剂、安眠药置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状态下实施的抢劫、强奸等。刑法第20条虽对行凶、强奸、抢动、绑架等几种常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作了列举式规定,但我们不能据此便认为这些犯罪一概属于暴力犯罪,均可对之实行无限防

8、卫。正如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