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

ID:9849805

大小:179.50 KB

页数:36页

时间:2018-05-12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_第1页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_第2页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_第3页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_第4页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_第5页
资源描述: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1971年12月9日通过,1972年4月1日生效1996年3月1日公布修改和补充稿)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的任务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调节所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以便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工作质量,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劳动者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加强劳动纪律并逐步使造福于社会的劳动成为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的第一生活需要。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规定了最高水平的劳动条件,全面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第2条 职工的基本劳动权利和义务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每个人都有权从事他们自由选

2、择的或者自由同意的劳动,有权支配自己的劳动能力,选择职业和就业的种类,也有权受到避免失业的保护。禁止强迫劳动。每一个劳动者有权:享有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获得因工伤害健康的补偿;因从事平等的劳动而不受任何歧视地获得平等报酬,并且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数额;获得休息,其保障是:对最大限度的连续劳动时间的规定,对一些行业和工种缩短工作日的规定,提供周休日、假日以及带薪年假的规定;组织工会;在丧失劳动能力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下获得年龄社会保障;对自己的劳动权利的司法保护。职工有责任做到:志愿完成劳动义务;遵

3、守劳动纪律;节约企业、机关和单位的财产;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第3条 对集体农庄和其他合作组织成员劳动的调节集体农庄和其他合作组织成员的劳动受他们的章程和与集体农庄及其他合作组织有关的法律的调节。第4条 劳动法俄罗斯联邦的劳动法由本法典和俄罗斯联邦及组成俄罗斯联邦的各共和国的劳动法规组成。在制定有关的法规以前,在俄罗斯联邦的领土上采用与俄罗斯联邦宪法和法律以及与俄罗斯联邦参加的国际协议(合同)不相违背的原苏联的标准。第5条 造成职工处境恶化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造成职工处境比劳动法的规定恶化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企

4、业、机关和单位的行政领导人与劳动集体委员会和相关的工会组织有权共同决定利用自己的资金为本集体的职工和个别职工提供法律规定之外的劳动和社会优惠补贴。第6条 (取消)第二章 集体合同第7条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调节企业、机关和单位的雇主和职工之间劳动、社会、经济和职业关系的法规。起草和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由俄罗斯联邦《集体合同和协议法》加以规定。第8至14条 (取消)。第三章 劳动合同(契约)第15条 劳动合同(契约)的各方和内容劳动合同(契约)是劳动者与企业、机关和单位之间的协议,按此合同劳动者必须按照一定的专业

5、、技能或者职务完成工作,并且服从内部劳动制度;而企业、机关和单位必须付给劳动者工资和保证提供劳动法、双方的集体合同和协议规定的劳动条件。第16条 对被招聘参加工作的保障禁止无理拒绝接纳参加工作。在招聘时禁止根据性别、种族、民族、语言、社会地位、财产状况、居住地、与宗教的关系、信仰、属于什么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的与职工的实际素质无关的条件对权利实行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限制或者规定直接的或间接的优惠。由于工种的特殊要求决定的和由于政府对需要高度社会和法律保护的人给予的特别关怀造成的招工差别、例外、优待和限制不是歧视

6、。第17条 劳动合同(契约)的期限签订的劳动合同(契约)可以是1.不定期的;2.不超过5年定期的;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考虑到由于工作的性质或完成该项工作的条件或职工的意愿而使劳动关系不能规定为不定期限时,以及在法律有规定时则应签订定期的劳动合同(契约)。第18条 劳动合同(契约)的签订劳动合同(契约)要用书面形式签订。招聘工作要通过企业、机关和团体下达的命令(决定)予以确认。命令(决定)要通过书面形式向职工宣读。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可以开始工作,而不论是否已通过一定的方式对招聘工作加以确认了。按照

7、企业、机关和团体领导之间的协议和按调动的规定从其他企业、机关和团体调来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得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第19条 除法律规定的以外在招聘工作时不得索要证书。除有法律规定的以外在招聘工作时不得向劳动者索要证书。第20条 限制亲属在一起工作那些彼此有相近的血缘关系或者亲属关系的人(亲属、夫人、兄弟、姐妹、儿子、女儿,以及夫人的兄弟、姐妹、亲属和子女)如果工作上具有直接的服从关系或者一人对另一人具有监督关系,则禁止他们在同一个国营的或市立的企业、机关和团体中共同工作。必要时俄罗斯联邦部长会议可以做出另外的规定。

8、第21条 接受工作时的考核在签订劳动合同(契约)时,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做出进行考核的规定,以便检查分配给职工的工作是否符合该职工。考核的条件应该在关于接纳(分配)工作的命令中写明。劳动法规在对职工的考核期间完全有效。在接纳工作时规定不考核的有:未满18岁者;刚毕业于职业技术学校的青年工人;刚毕业于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的青年专业人员;保留工作的国内战争的残疾人。接纳到其他地方工作和其他企业、机关及单位工作时也不考核。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