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确认及工伤保险待遇的赔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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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的确认及工伤保险待遇的赔付原则劳动关系的确认及工伤保险待遇的赔付原则2011年04月28日  劳动关系的确认及工伤保险待遇的赔付原则  人事/劳动争议2011-04-2808:18:56阅读2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由一起工亡案件的代理,引发了如下两个方面的思考:一是劳动关系的确认,一是工伤保险待遇的赔付原则。现简要分析如下。  【案情】王某,系太原市某厂高级技工,2003年7月25日应招赴太原市某公司(下称公司)在山东省淄博市的某工程工地劳动。第11天,在从工地返回住地穿越一国道时,与工程承包人李某同时因

2、车祸死亡,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死者负主要责任,经调解获赔27000元,公司分文不出,成讼。2004年4月29日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答辩: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其后,经太原市劳动仲裁委裁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又经晋源区法院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未上诉,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5年11月18日认定王某系因工死亡。公司未申请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2006年1月20日就工亡待遇向山西省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该委一年未裁,遂起诉于法院,一审法院从死者亲属无权获取双重赔偿出发,在工亡待遇中扣除了交通事故赔偿,扣除了王某原单位

3、的福利性救济,判决公司向王某亲属支付4万元。现上诉于市中院,争点集中在可不可获得双重赔偿。  一、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考虑的法理学因素  劳动关系脱离于雇佣关系给予特别的法律调整,基于大工业、高危险的出现;基于大工业给社会,给资本带来极大的好处,而给劳动者带来极大的危险,社会秩序有无法维持的可能的情况。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存条件,保证劳动者因劳动危险招致的损害得到急时救助,以维护其劳动能力的再生,对这种大工业下的雇佣劳动给予特别的法律调整就被提出来了。对劳动者损害的救济由于民事程序的难于实现,开辟新的救济渠道,进行

4、社会的劳动保险救济,以维护社会和资本的共同利益,就成了其共同的选择。我们谈劳动关系,就是指这样意义下的劳动关系。从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进行的国际劳动立法,到我们国家1996年10月1日前,2001年10月27日后至今的劳动立法,一直遵循着这样的宗旨。这一方面体现着我们党,我们国家对劳动者的关心和重视,一方面又履行着我们的国际义务。  为了认识具体的劳动关系,在劳动法理论上,有几点应当注意。一是劳动法体系的设立,是有一条明确的主线的,那就是作为劳动法原则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出发点。二是劳动法上的劳动,是

5、指实现劳动权的劳动,是就业保障上的劳动,是有偿劳动,是被管理下的劳动。三是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在主体上,用人单位一方,必须具有用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指其合法的用人资格,一般以是否进行设立登记为标准。行为能力指其履行劳动合同的物质条件,主要看其生产安全条件和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劳动者一方,要具备劳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的权利能力始于16周岁,16岁以下儿童不具备劳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禁止使用。16-18岁的未成年人、妇女的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法律禁止妇女井下作业等。在客体上,通说

6、为劳动活动。但是,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在一定的劳动关系下,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能力的过程,构成劳动活动。在内容要素上,有一点值得注意,1994年的《劳动法》对社会保险一项未列入劳动合同的条款,而2007年的《劳动合同法》则将其列入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未列入,强调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可通过约定加以排除;列入,则强调在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下,对劳动者的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的获得形式可以作出选择。四是劳动关系的分类。从形成原因上可划分为(书面)合同劳动关系和(口头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从主体同时保持

7、的数量划分,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可分为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从劳动者的角度可分为单一、双重、多重劳动关系。  劳动者是否只能有一个劳动关系,能不能同时保持双重、多重劳动关系;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构不构成劳动关系?这是处理劳动者社会保险案件经常遇到的问题。从理论讲,在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就劳动者而言,只能有一个劳动关系。这在1994年7月5日《劳动法》颁布前一般是无争议的。但是,自80年代允许业余兼职始,用人单位招用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办理任何手续,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工大量存在。特别是分流下岗,大

8、量40、50人员涌入社会,农村大量失地农民涌入社会,一人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的劳动的大量存在。《劳动法》第9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给原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在实际上承认了劳动者可以同时保持双重或多重的劳动关系。其后,在劳动关系的确认上,1995年8月4日劳动部的《意见》第17条明确界定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于是,“事实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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