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09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ID:9811229

大小:49.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5-10

09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_第1页
09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_第2页
09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_第3页
09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_第4页
09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09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泉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作业文件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文件编号:QZYC-ZY-RL-009-01第8页共8页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原则;对于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第三条奖惩制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泉州市烟草系统的全体员工。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晋级、发放奖金等。其中,奖金可单独发放,也可结合其它奖励措施合并使用。员工的奖励奖金按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列支。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一)在企业评先创优活动中,获得国家局、省部级的各种先进荣誉称号、单项奖励,或者获得国家局部门、省局、地市级政府的各种先进荣誉称号、单项奖励,或者获得省局部门、市局、县级政府先进荣誉称号、单项奖励的;(二)参加行业内市局及以上组织的竞赛、评比,或受企业委派参加行业外有

3、关竞赛、评比,取得优异成绩的;(三)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认为应给予奖励的:1.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2.为保护企业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批准:孔祥统审核:黄君玉编制:张丽芳修改次数:0泉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作业文件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文件编号:QZYC-ZY-RL-009-01第8页共8页3.有其它突出贡献,应给予奖励的。第七条对获得国家局、省部级先进荣誉称号、单项奖励的员工,可给予一次性五千元的奖金;对获得国家局部门、省局、地市级政府的各种先进荣誉称号、单项奖励的员工,可给予一

4、次性三千元的奖金;获得省局部门、市局、县级政府的荣誉称号、单项奖励的员工,可给予一次性一千元的奖金。参加行业内竞赛、征文或受企业委派参加行业外有关比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可给予五百元至三千元的奖金。第八条对获得国家局、省部级先进荣誉称号、单项奖励的团体,可给予一次性一万元的奖金;对获得国家局部门、省局、地市级政府的各种先进荣誉称号、单项奖励的团体,可给予一次性七千元的奖金;获得省局部门、市局、地方县级政府先进荣誉称号、单项奖励的团体,可给予一次性五千元的奖金。参加行业内竞赛、或受企业委派参加行业外有关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团体,可给予二千元至五千元的奖金。第九条对于

5、其它行为是否应给予奖金及奖金标准,由市局党组研究决定。第十条符合第六条的规定而获得通报表扬及一次性给予不多于五百元奖金的,可由市局(分公司)授权各县局(营销部)根据本办法有关条款及时做出决定,并报市局备案;符合第七、第八条及其它应给予奖励的行为,由县局班子研究或经市局(分公司)部门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将相关材料送市局人劳科根据有关制度审核,并报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其中对员工发放一次性一千元以下的奖金,可由市局党组授权市局人劳科根据有关制度决定。第十一条对于员工的奖励,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存入个人档案。第三章处分第十二条企业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

6、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不超过员工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二十。第十三条批准:孔祥统审核:黄君玉编制:张丽芳修改次数:0泉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作业文件泉州市烟草系统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文件编号:QZYC-ZY-RL-009-01第8页共8页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员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员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员工在被批准恢复工作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员工同样对待。第十四条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也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且未造成

7、危害后果,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行政处分。第十五条两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办法中另有规定的以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根据其在共同违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六条一人犯有本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行政处分错误的,应当合并处理,按所犯数种错误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分:(一)主动交代错误的;(二)主动检举同案人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主动退赔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六)经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