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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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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析行业商业贿赂现状及其治理摘要: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危害中国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毒瘤,商业贿赂有其特有的形成原因及其危害,在目前中国的国情下,应从法律、行政、经济、伦理等诸角度对其进行综合治理。关键词:商业贿赂;形成原因;危害;国外经验;治理正文从“朗讯风波”到“张恩照事件”,再到德普“回扣门”,数家跨国公司因在我国行贿,频频受到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制裁。在我国的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从业者已陷人恶性竞争的环境。例如,来自商务部的统计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约7
2、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如果不及时治理,商业贿赂导致的市场腐败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有可能使我国市场经济出现“拉美化”倾向。进入07年,中国已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工作的一个重点。国家将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同时将负责单位从原来的18个增加到22个。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规范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此,本文力图在对商业贿赂的概念及特征、原因及危害分析
3、的基础上,借鉴外国经验,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一、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及危害(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及特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对商业贿赂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问人佣金的,必须如实人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人帐。”由此可知,商业贿赂就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采用财物
4、或其他手段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商业贿赂的表现及存在原因商业贿赂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商业贿赂在其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即已出现,并长期合法存在,以至于形成了当时的商业习惯,被称为“标准商业的传统做法”。我国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企业的产、供、销各环节均受国家计划调节,企业本无经营自主权,没有商业贿赂的可能性。计划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产权不清晰,各企业吃国家大锅饭,未形成公平竞争的势态,在事实上不存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商业贿赂
5、的必要性,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期之内,我国经济领域中并不存在现实意义上的商业贿赂。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建立与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得到发展仁然而,商品经济发展的副效应或消极因素,在我国同样也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出现了。当前,商业贿赂行为广泛存在于商业活动领域之中,俨然已成了行业潜规则。大到工程建设、医药购销、产权交易等领域,小到出租车为旅店拉客、导游要求游客消费等,商业贿赂泛滥在市场的各个角落,消费者早已置身于其中,对很多现象可能已经见怪不怪了。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
6、包括:1、回扣和手续费。回扣即在商品或劳务的买卖中,由卖方从收到的价款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一部分返还给买方或其经办人的款项。手续费则指多种费用的统称,如好处费、辛苦费、介绍费、酬劳费、活动费、信息费、进场费等;2、礼品或礼金。即在节假日或根据各种习俗以礼金(红包)的名义行贿,明为礼暗为贿;3、以购代销。即高价购买受贿人或其亲属出售的物品、字画等;4、以提供消费项目代贿。例如,免费提供旅游,宴请或以召开各种学术会议的名义提供游乐等。当然,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绝不限于以上几种,行贿受贿双方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会不断使用新的贿
7、赂方式,特别是有些贿赂持续时间长、次数多,单次数额较大,以致使商业贿赂与朋友往来难以区分。商业贿赂出现的原因有:1.法律不健全,行政监控不力建国后,我国已经初步制定了整套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纪律性规定,比如:第一,经济立法。其中最完整的规定是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它根据我国国情,正确地划分了回扣、折扣和佣金的界线,意义重大。它借鉴了国外的有关经验和作法,所作的规定和国际上通行的规定大体一致,有利于我国的对外经济交往。第二,行政立法。从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和处理,规范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行为的
8、角度,对商业贿赂行为做出了规定,如《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暂行规定》等。第三,刑事立法。1997年修改了《刑法》,扩大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加大了刑事处罚力度;2005年12月和2006年4月,刑法修正案草案继续加大了处罚力度,在初步形成制裁商业贿赂法律体系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0多年前制订的法律,已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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