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的本性和价值位阶

人权的本性和价值位阶

ID:9804483

大小:59.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5-10

人权的本性和价值位阶_第1页
人权的本性和价值位阶_第2页
人权的本性和价值位阶_第3页
人权的本性和价值位阶_第4页
人权的本性和价值位阶_第5页
资源描述:

《人权的本性和价值位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收稿日期:2003212213作者简介:郭道晖(1928—),男,湖南湘阴人,湖南大学教授,《岳麓法学评论》主编。人权问题研究编者按:为纪念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5周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与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共同举办了中美人权学术研讨会,会议主要议题为:国际与国内人权立法的联系;人权保护制度的宪政视角;人权保护制度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视角;人权保护制度的司法视角。来自中美及中国香港地区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在平等、自由又不乏论争的气氛中,对人权的本原、人权的本质、人权与主权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本专题特选编中方专家的6

2、篇论文,以供中外人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广大读者批评借鉴。人权的本性与价值位阶郭道晖(湖南大学,湖南长沙410079)  摘 要:只讲人权的阶级性,否认普遍性;只考虑“多数人的人权”而忽视“少数人的人权”;片面强调“主权高于人权”、“集体人权高于个体人权”;或只讲“生存权是首要人权”,忽视政治人权居先的价值地位,这些观点都有失偏颇。人权是自然性与社会性、阶级性与普遍性的统一,抽象地强调“主权高于人权”,有可能为以“主权压人权”的专制政权提供理论支持。当今中国的首要人权应是政治人权。关键词:人权;主权;集体人权;个体人权;生存权;政治人权中图分类号:DF2 文

3、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0208(2004)022003207在中国,对待人权的认识与实践经历了三个时期:一是从争民主争人权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到建立新中国政权初期,中国劳动人民的人权处境得到较大改善的时期;二是自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的一系列政治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严重忽视或践踏人权的时期;三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重视和改进人权状况的新时期。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到进入21世纪以来,一方面,中国在人权法制和人权思想启蒙方面,有较大的进步。诸如,取消刑事类推制度,实行罪刑法定原则;刑事诉讼法中吸收无罪推定原则;司法上纠正长期羁押现象;行政立法和执法中

4、重视“以人为本”,采取一些便民、利民措施;改革行政许可制度;废除收容审查制度,改为救助制度;等等。国家教育部已决定在高等学校普遍开设《人权法》的课程。在人民群众中,人权意识也日益高涨,提出一些新的权利诉讼,如死刑犯的生育权、男女变性权、安乐死乃至悼念权、接吻权,等等。对此,许多人为之欢呼,也有的人担心“人权意识过度膨胀,并非法治的福音”。另一方面,在政治学、法学理论界,虽然已摆脱了把人权斥为“资产阶级的口号”的蒙昧状态,人权观比过去有较大的前进,但毋庸讳言,相对于人民群众人权的觉醒和日益增长的人权要求,人权理论还处于滞后的状况。迄今一些似是而非的命题与观

5、点,还一直被当作主流观点在宣传。诸如只讲人权的阶级性,否认普遍性,只考虑“多数人的权”而忽视“少数人的人权”(一位哲学界的著名学者前几年还认为:“道德上不是人的人(即坏人)不拥有人权。”)又如片面强调“主权高于人权”,“集体人权高于个体人权”,或只讲“生存权是首要人权”,而忽视政治人权的重要价值地位,等等。笔者认为,要推进中国人权法治的进步,必须对上述观念、口号在理论上加以探讨和阐明。一、人权的自然性与社会性中国学者长期以来只承认人权的社会性,而否定其自然性,“天赋人权”论被当作唯心论受到批判。诚然,17、18世纪的欧洲启蒙思想家的自然法学和自然权利的理

6、论有先验论和臆想的弊病,但完全排除人的自然的、生理的需要来谈生命权、自由权等基本人权,也是不实事求是的。孔子说:“食色性也。”婴儿出生就有吃奶求生的权利,成年男女有性生活的权利,这是人类的天性,亦即“天道”,是人的自然性、就“自由”这一基本人权而言,自由之所以被认为是人权或自然权利,是基于人类的生物本性。人之异于禽兽者,在于最初的原始人类能直立行走,从而解放了双手而获得劳动和制造工具、战胜自然力、免受自然的侵害的相对自由。一般禽兽只能被动地接受现成自然物的赐予,而人类却可以掌握自然规律,主动向自然索取和改造、利用自然为人类服务。这种自由,可以说是人类与生

7、俱来(即人脱离动物界成为“万物之灵”开始)的自然本性。这个意义上,它成为“天赋人权”,只是相对于禽兽而言,是人类的自然特权。所以卢梭说:“自由乃是他们以人的资格从自然中所获得的赐予物。”康德也说:自由是“每个人据其人性所拥有的一个惟一的和原始的权利”。不过,应当强调,社会关系属性才是人权发展的动因和基础。单个的、孤立的生物人是无所谓权利的。因为任何权利主张的提出和权利的实现,都必须有权利的相对人(即义务人)存在,所以任何权利都是一种社会关系。人是社会动物,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如作为人权的生存权、自由权,属于社会关系范畴,是相对于他人而言的生存状态,

8、即不受任何其他社会主体的干扰、束缚,自由自在地生活。我要求或主张个人自由,其前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