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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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工程大学勤工助学文件汇编哈尔滨工程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字[2007]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教财〔2007〕7号),落实《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建立本科生资助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管理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坚持“立足校

2、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有组织地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校提倡、支持并依法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保护学生以诚实劳动和服务获得的收入。学校积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机会,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管理、科研的辅助作用,加深学生对学校的理解和认识,达到在实践中培养学生、锻炼学生的目的。学校结合人事制度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学生助教、学生助管、学生助研、学生助工四类勤工助学工作岗位。第三条本办法所述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本

3、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本校学生和所有与之形成勤工助学关系的各学院(系、中心)和其他部门。第二章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第四条学生助教、助管、助研、助工岗位设置主要由人事处负责管理,各教学和行政单位分别由分管领导组织本单位助教、助管、助研、助工岗位设置工作。第五条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为长期性岗位(一学期以上)及业务性强的部分短期岗位。第六条岗位职责1.30哈尔滨工程大学勤工助学文件汇编学生助教、助管、助研、助工岗位设置时应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岗位职责,确有变更职责需要时应报人事处审批。设岗

4、单位在岗位招聘时应明确说明所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聘用学生后不得安排其从事本岗位职责之外的工作及劳动。2.助教根据承担任务的不同,将助教分为教学助教和开放实验室助教。教学助教:负责本科、研究生公共基础课、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工作,并且将助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情况(如学生听课情况、知识掌握情况等)向指导教师汇报,以便指导教师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开放实验室助教:负责开放实验室仪器设备与实验物品管理,水、电、门、窗管理及实验课指导等工作,将工作中发现的物资物品情况、学生进行实验情况等向实验室负

5、责人汇报。3.助管承担学校机关部门、教学院系、直属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如兼职学生辅导员、公寓管理员助理、办公室助理等,并将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向指导教师总结汇报。4.助研承担教学环节外的各种科学研究、工作设计等工作。5.助工承担学校某些劳务性工作或事务性辅助工作任务。第七条岗位设置条件1.助教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本单位拟设立的助教岗位,报人事处。教学助教岗位设置由人事处会同教务部门审核,实验室助教由人事处会同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根据实际情况,可为下列教师设立助教岗位,从事教学与教辅工作:(1)

6、承担公共基础课、学科与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授、副教授;(2)教学名师、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3)主编、出版统编教材有关工作的教授、副教授;(4)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只能为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设置一个助教岗位,且须在本院系助教不足的情况下方可聘任研究生助教承担辅助工作。根据开放实验室教学工作需要,可以为开放实验室设立助教岗位,承担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及指导实验等工作。教学助教岗位只能由研究生担任,实验室助教岗位可由本科生担任。30哈尔滨工程大学勤工助学文件汇编2.助管由学校机关部门、教学

7、院系、直属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拟设立的助管岗位,上报人事处。学校机关、直属单位助管岗位由人事处审核,教学院系助管岗位由人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3.助研各科研项目组(包括科学研究项目和教学研究项目)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及培养人才的目的设置助研岗位,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处级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和研究生院审核。4.助工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所在处级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核。第八条岗位申请1.每年5月和11月,各单位将学生助教、助管、助研、助工岗位设置申请表报送至

8、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批准后公布实施。2.岗位设置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设立学生助教、助管、助工岗位协助工作的,可由设岗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临时处理。3.各岗位工作时间段安排应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以便学生根据自身课程情况进行岗位选择。第九条岗位津贴1.学生助教、助管、助工每周工作不多于8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40小时。2.助教岗位津贴为12元/小时;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为10元/小时;本科生助管、助工岗位津贴原则上为8元/小时,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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