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程序若干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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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程序若干问题探讨责任编辑,丁亮编者按:近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需求日益突出,国际社会对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进一步深化少年审判理论研究,推进少年司法制度改革,探索解决少年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少年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最高人民法院依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并于2010年7月,在我省洛阳举办了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全国少年审判论坛".本期选的三篇文章皆系该论坛优秀论文,分别从未成年刑事案件审判程序,人格

2、调查制度和社区矫正体系等方面的完善进行了研究,供大家学习参考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0r敏戈;我国少年司法制度与国外少年司法制度的百年演变史相比,才刚刚起步,尚未建立一套针对未成年人特点的系统司法制度.刚刚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范围和力度,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不作为累犯的规定,并有条件的免除了其前科报告义务,从实体法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一套完善的少年司法体制的建立,不仅需要完善实体法,更需要x,-j程序法予以改革和完善.本文拟结合司法审判实际,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程序的完善与构建进行探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立¨现状÷虽然我国自古

3、就有恤幼慎刑思想,但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专门立法,在《刑事诉讼法》中也没有设专章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行特别规定,只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作了原则性规定,数量不多的审判程序规定,散见于《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相关司法解释或规定之中.这里面包括1999年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安部1995年颁布的《关于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等四机关颁布的《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建立互相配套工作体系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2002年颁布的《人

4、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6年对该规定做了修订).纵观整个刑事诉讼法典,关于未成年人被追诉权利特别保障的条款也仅有"法定代理人可以到场","不公开审理"及"指定辩护"这三条.在程序设计中也没有和成年人作以明显的区分,没有体现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立法体系不完备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的最大问题.=,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审判程序镯法现j黼.j状及存在问志l自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第一个少年法庭以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始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在"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指引下,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创立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模式,为未

5、成年人提供了程序上的保护机制.但现有的一些诉讼规则在司法实践运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审判机构组织形式不规范我国没有设立独立的少年法院,未成年人审判机构均设置在普通法院之中,同时由于各地审判人员的状况,案件数量以及地方编制情况的不同,未成年人审判机构组织形式也不尽相同.司法实践中主要有四种组织形式: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和"未成年人案件指定管辖审判庭".但实际运作中,这四种形式均存在一定的缺陷:第一种形式,是在原有的刑事审判庭内部建立一个少年合议庭,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审判人员由刑庭的法官兼任,实践中由于未成年人刑事案

6、件远比成年人案件少,法官轮流接受案件,少年法庭只是在审判涉案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一个I临时合议庭形式而已,这种形式简便易行,成本低,但专业性不强,不能够突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特点,不利于少年审判经验的积累和创新.第二种形式,设置了独立的少年审判庭,属于和其他业务庭同等建制的审判机构,审判人员专职化,并且一些法院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的特殊性,少年法庭配备的女性法官居多,便于更好的和未成年被告人沟通.但实践中由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较少,影响到绩效考核,一些少年法庭就兼职办理成年人刑事案件,影响了对专业的钻研,得不公民与法2011年第6期17到创新的效果.第三种形式,是针对第二种形式受理案件

7、数量较少而创设的,它由单一刑事案件扩展到民事,行政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整个案件.在人员配置上更加专业,审判力量充裕,可以在诉讼程序中全方位的保护未成年人.但这种形式的设立成本大,占用的司法资源多,容易造成与其他业务庭受案范围的交叉和重叠.同时对法官的业务素质要求很高,进一步加大了法官的工作压力.第四种形式,针对前三种形式暴露的问题,采取由上级法院根据本地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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