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审判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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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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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审判的独立性内容提要:本文从独立审判的概念、涵义入手,把依法审判、公正审判和独立审判划为平等的并列关系,构筑了独立审判的基本内容。结合对司法主体独立性的认识,以法理和现实相结合的角度,指出没有法官的独立就没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立足国情,对影响独立审判的问题进行逐一剖析,历史文化的沉积造成司法环境的弱化,财政和人事制度的制约损害司法的公正和独立,体制上的行政等级划分,把法制演变为“指示”或“命令”,造成了一些“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审判分离的问题。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从文化历史观念、体制

2、、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和思考,提出树立独立审判的文化观念,结合独立审判核心内容的三个方面,构筑实现法院独立、合议庭和独任庭独立、法官独立的制度保障措施,以克服审判实践工作中存在的“以言代法”及审判分离等问题,以期实现真正的独立审判。关键词:独立审判 审判主体 影响独立审判的因素实现独立审判的措施一、独立审判的概念、涵义我国宪法第一页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条规定使“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成为一项宪法原则,而实际上早在1954年宪法中,这一原

3、则就已被确定下来,宪法几经修改,但这一原则一直未变。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三大诉讼法也都对此作出了与宪法规定相同或类似的规定。但在理论界和审判实践中,对独立审判这一原则的认识和理解都存在分歧,笔者认为,根据宪法规定和司法工作的性质,独立审判原则应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依法审判。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国家政权的工具。法院作为法律的执行机关,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必须坚定地贯彻执行法律,这是由国家、法律和法院的性质所决定的。在我国,法律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人民法院作

4、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专政工具,也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服务的。只有坚决地贯彻执行代表人民利益的法律,才能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搞好服务。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办理每一起案件,采取每一项措施,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任何超出法律范围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这是独立审判的前提。(二)独立审判。在“依法”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以“独立”行使审判权。这里所说的“独立”,至少有以下几层含义:(1)人民法院独立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任务是依法管理行政事务,实现法律的目的,而法院的任务是依法裁决争议,维护法律秩

5、序。法院不产生于行政机关,不受行政机关管理,其对案件作出的裁决亦不受行政机关左右。(2)人民法院独立于社团组织和任何公民。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社团组织公民,有时还要承受来自社团组织和公民的各种压力,对这些社会压力,如果不能排除其对审判工作的干扰,就极有可能影响司法的中立性,导致司法不公。因此,必须确保审判活动独立于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他们对司法活动的不利影响。(3)下级法院独立于上级法院。如果前两种独立可以称之为“外部独立”(即法院系统独立于外部其他系统)的话,这种下级法院与上级法院之

6、间的独立只能称为“内部独立”(即审判权行使中的独立)。上、下级法院之间是一种指导、被指导和监督、被监督的关系,在案件的审理中,上、下级法院各自依照规定行使管辖权,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不需要征得其他法院的意见,并各自对所裁决的案件负责。(三)公正审判。公正是法律的精髓,是人民法院的生命和灵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案件,就是要把公正的法律正确地适用到案件中,实现法律所要求的公正。特别是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需要由法律来调整,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已成为人们解决争议的最后一条途径。如果人民法院不能公正

7、办案,则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会损害法律的权威,使社会的公正正义得不到维护。因此,实现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目的。而要实现这一目的,离不开依法独立审判。依法独立审判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保证,司法公正是依法独立审判的必然结果。因此,笔者认为,虽然宪法条文中只是说“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并没有强调“公正”,但“依法独立审判”就应当包括“公正”的含义,产生“公正”的结果。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明确地把“公正”

8、与“依法”、“独立”并列,更表明了三者的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独立审判原则”的基本内容。二、独立审判的主体对独立审判的主体,主要有三种,即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组织独立、法官独立。(一)“人民法院独立”即人民法院对外独立。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整体,在行使审判权时是独立的,而不是法院内部的审判组织独立和法官独立。在曾实行了几十年的案件审批制度被废除之前,对每一案件的裁判都要层层批准,而不是某一个法官、某一个合议庭说了算,因此说是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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