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747988
大小:36.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5-07
《关于印发《国防科工局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国防科工局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工技〔2010〕262号有关单位:《国防科工局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已经第48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二O一O年三月十一日国防科工局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工作,明确科研计划管理、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等方面的程序和要求,依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科研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技术基础科研由标准化、计量、科技情报、成果管理与推广、质量与可靠性、环境试验与观测等专业组成。第三条国防科工局管理技术基础科研工作,负责五年科研规划编制、项目立项审批
2、、年度计划编制和项目任务书下达,监督科研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项目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事业及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技术基础科研管理职责,负责组织项目论证、申报和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科研规划编制、项目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第五条承担技术基础科研项目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承研单位需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承担有保密要求的项目,应具有相应资质。第六条国防科工局鼓励有关单位联合承担项目。联合承担的项目,应明确主承研单位,主承研单位为项目
3、责任主体;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有序竞争,可采取招标择优等方式确定承研单位。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七条技术基础科研计划,分为五年科研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是部署安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技术基础科研工作的依据。第八条国防科工局负责组织编制技术基础科研规划,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用于指导项目论证、立项审批和年度科研计划编制等工作;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国防科工局可对科研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第九条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及经费预算控制指标,编制本部门(单位)下年度科研计划建议,于每年12月底前正式行文报送国防科工局。拟列入下年度科研计划的项目必须已经国防科工局批复立项。第十条国防科工局对有关部门(单位
4、)报送的年度科研计划建议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编制下达年度科研计划。第十一条有关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下达的年度科研计划,及时转发或编制下达实施计划,并报国防科工局备案。第十二条技术基础科研计划实行年度情况报告制度。有关部门(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国防科工局提交年度科研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国防科工局报告。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三条技术基础科研项目论证和审批程序如下:(一)论证申报。每年2月底前,国防科工局发布科研项目年度论证要点,部署科研项目论证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项目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于每年4月底前正式行文向国防科工局提出项目立项申请,并附项目建议书(一式三
5、份,格式见附件1)及电子文档。(二)立项评估。国防科工局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通过的建议书,于每年5月底前委托有关咨询机构评估或组织专家评审。重点评估(审)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研究目标的可实现性,技术指标的先进性,以及研究经费的合理性等。受委托的机构或专家组应独立开展评估(审)工作,填写项目评估(审)意见,形成评估(审)报告报送国防科工局。(三)立项批复。国防科工局依据项目评估(审)报告,经商财政部后,于每年8月底前下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批复立项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四)任务书审批。有关部门(单位)应在国防科工局立项批复后2个月内或按照立项批复明确的时间要求,组织承研单位填报项目
6、任务书(格式见附件2),并将审核通过的任务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国防科工局审批。国防科工局组织审查后批复下达任务书。任务书是项目实施和验收的依据。第十四条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科研计划和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如确实需要调整,有关部门(单位)应正式行文报国防科工局批准。第十五条确因特殊原因,致使项目已无必要或无法进行时,有关部门(单位)应正式行文报国防科工局审批终止。第十六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承研单位出现挪用项目国家财政科研经费、诚信承诺不实或违背承诺、项目发生重大失泄密事(案)件、项目连续2年未按年度科研计划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等情况之一的,国防科工局将撤销该科研项目
7、。第十七条项目终止或撤销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组织承研单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和财务决算,连同固定资产购置情况一并报国防科工局核批。终止项目已拨国家财政科研经费的剩余部分和撤销项目已拨国家财政科研经费应退缴财政部。第十八条有关部门(单位)每年应对承研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国防科工局将不定期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项目应在任务书确定的研究周期结束后半年内完成验收工作,主要程序如下:(一)验收申请。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