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3季度进口业务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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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关于开展2011年3季度进口业务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进口企业:根据《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将开展2010年3—4季度进口业务现场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对象进口业务指标异常的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核查范围各有关企业2011年3季度进口业务。三、核查方式以企业报告方式为主,辅以其他必要现场核查方式。四、实施步骤(一)召开工作布置会152011年11月8日(星期一)下午3时,在省外汇管理局8楼会议室召开现场核查工作会。对需核查对象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

2、,主要内容为:讲解进口核销改革相关政策、《进口单位现场核查操作指引》等,辅导企业适应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提出工作要求等。(二)发出并反馈现场核查通知书11月9日上午,各单位须再次测试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联通情况。与此同时,外汇局将通过系统发送《现场核查通知书》(企业端第二天收到系统通知),企业须通过系统确认签收通知书并即时反馈签收信息。系统签收完成后,即时电话告知外汇局。(三)企业自查和业务情况报告自系统发出现场核查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企业须完成业务指标异常期间进口业务的自查工作。按照《进口单位现场核查操作指引

3、》(附件2)要求,及时向外汇局提交纸质进口业务自查报告、相关报表和证明材料。同时,通过系统反馈自查报告。(四)现场核查结果确定外汇局将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对企业进口业务指标差异进行分析判断,甄别正常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将企业确定为现场核查正常企业和现场核查风险企业。同时,通过系统向企业反馈现场核查结果。(五)追加现场核查方式15本次现场核查主要采取企业报告方式开展。当该核查方式无法掌握具体情况时,外汇局将根据法规,采取约见进口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现场调查以及其他必要方式实施现场核查。(六)处理违规业务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企业违规问

4、题,根据外汇管理相关法规移交外汇检查部门立案处罚。情节严重的,外汇局可直接将违规企业进口业务考核等级列为B或C级。此外,还可通过情报定期交换机制,与海关等监管机关共享监管信息。六、工作要求现场核查结果是确定进口企业考核等级的重要依据,将对企业今后进口业务产生重要影响,为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以下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核查工作,向企业高管清楚报告核查工作的重要性。企业要加强领导、组织和实施,为本企业自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做好充分准备,配合外汇局实施现场核查,确保本顺利实施现场核查。(二)指定人员

5、,落实责任由于本次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企业应指定部门和专人,具体承办本企业进口业务自查工作,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业务自查并向外汇局报告。(三)规范操作,详尽报告15各企业须按照《进口单位现场核查操作指引》要求,认真自查相关期间的进口业务,备齐业务证明材料,规范化填制业务报告表,详尽说明企业数据异常情况,清晰报告企业资金流与货物匹配情况。外汇局联系人及电话:冯志鹏0791-6615274陈强0791-6621724特此通知。附件:进口单位现场核查操作指引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附件:15进口单位现场核查操作指引

6、自进口核销改革之后,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操作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企业进口付汇由以前的逐笔核销转变为现场核查工作。为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改革,进一步规范企业在现场核查工作中的具体操作,特制定本指引。一、非现场核查与监测预警(一)非现场核查与监测预警时间外汇局每季度(定期)对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数据、进口货物数据或进口项下收汇数据进行总量核查;外汇局也可根据地区进口付汇监测情况,随时动态地进行非现场总量核查。(二)非现场总量核查规则外汇局对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数据和进口货物数据或进口项下收汇数据按季度进行总量比对核查,其主要监管指标为:货物总量核查

7、率。货物总量核查率=∑某季度已核查进口到货金额/∑某季度已核查的进口付汇金额到货核查的规则:当季进口货物都将参与核查(不包括三类报关单)付汇核查的规则:该批货物“最迟装运日期+30”落在当季之内的进口付汇,计入分母项参与核查。因此,当季进口付汇并不一定计入分母项参与核查,不在当季的付汇也有可能参与核查。15举例说明,假设核查期为第三季度:(1)付汇日期为7月20日,付汇凭证上“最迟装运日期”为7月20日,加上30天为8月20日,落在第三季度,这笔付汇参加第三季度付汇核查;(2)付汇日期为7月20日,付汇凭证上“最迟装运日期”为5月

8、20日,加上30天为6月19日,落在第二季度,这笔付汇不参加第三季度付汇核查。(3)付汇日期为7月20日,付汇凭证上“最迟装运日期”为9月20日,加上30天为10月19日,落在第四季度,这笔付汇不参加第三季度付汇核查(4)付汇日期为6月20日,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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