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暂缓判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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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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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暂缓判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暂缓判决的历史与现状刑事判决的历史演化中,我国明代“秋审”制度中有关于“缓决”的做法,即对某些罪行不甚严重且具有宽恕条件的犯罪者,可以实行暂缓判决,至清代则进一步规定,妇女犯罪除奸及死罪外,可以缓决,责付其夫收管,其无夫者,责付其近亲属或邻居保护管教。早期的英国,对于应处刑的初犯少年,实行暂不判处徒刑,以誓约代替徒刑的执行川。暂缓判决在我国古代有所实践。  现行德国刑法典第59条规定:“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某人被判处低于180日额的罚金刑,法院宣告他应

2、当承担刑事责任并替告他,同时确定一个罚金数额并保留对该刑罚的宣判”。法国刑法典第132一60条规定:“如表明罪犯正获重返社会,所造成的损害正在赔偿之中,由犯罪所造成之危害即将停止,法院得推迟刑罚宣告。在此场合,法院在其决定中确定将作出判刑决定的日期”。从上面看来,“暂不作出判刑决定”,我国古代和现在西方国家早有立法和司法实践。  二、暂缓判决的内容和特征至今为止,司法机关还没有给暂缓判决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基于对现实案例的分析研究,笔者给暂缓判决定义为:暂缓判决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已构成犯罪并符合

3、一定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经开庭审理后,根据其所犯罪行和悔罪表现,暂不判处刑罚,而是作出延期判决的“决定”,让其在法院设置的考察期内,回到社会上继续就业或者就学,或者司法机关指定社会福利机构对其进行考察帮教,考察期满后,再根据原犯罪事实和情节,结合被告人在考察期间的表现予以判决。暂缓判决具有以下特征:(一)暂缓判决是一种暂缓判决“决定”,而不是字面上所表达出来的“判决”;(二)条件成就判决。暂缓判决是以最后刑罚的不确定性来从心理上给未成年人以及其家人造成压力,促使其努力改造,接受考察教育,其刑罚方式带

4、有不确定性特征;(三)适用的对象为未成年被告人;(四)定罪和量刑暂时分离;(五)对缓判对象有一定的考察期,考察期内被告人回到社会继续生活工作;(六)由法官及其社会上其他部门的人员共同对缓判对象进行考察。  三、暂缓判决合法性和合理性之评价首先我们很容易看出,地方法院这种暂缓判决的判决改革措施明显违反了《立法法》和《刑法》规定。就拿(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暂缓判决操作程序》和《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实行“暂缓判决”制度的暂行规定》两项规定为例,无论该规定是由重庆市哪一级、哪一个部门制

5、定的,它们都与现行《立法法》和《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抵触。首先,制定该规定的主体没有制定修改变动刑法中关于对犯罪人处罚方式为内容的立法权限,主体没有制定权限.因而该两项规定应当是无效的。暂缓判决对经过考察期而表现符合决定要求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缓刑、减刑、免刑的做法不符合《刑法》关于定罪量刑情节的规定,《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情节都是在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宣告有罪之前适用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量刑情节的适用是有时间界限的,如果被告人一经人民法院宣判有罪之后,其宣判之后的表现不能再作为缓刑、减刑、免

6、刑的量刑情节了。当然,这种表现也许对今后在监狱中获得减刑、假释有所作用,但其适用的程序和我们定罪量刑的审判程序是完全不同的。再次,《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定罪和量刑分开裁判的相关规定。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制度中,只有判决宣告后暂缓执行刑罚的缓刑,而没有暂缓判决的缓刑,也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对犯罪人暂缓判决。另外,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法院可以作出单独宣告被告人有罪但不承担刑罚的裁判,所以如果在对被告人进行考察的期限结束后作出免除被告的刑罚的最终判决将是违反刑事法

7、律规定的。最后,暂缓判决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期限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Ei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即使存在该法第12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者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也只能再延长1个月。上述规定表明,一审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正常情况下最长是1个半月,最长也只有2个半月。显然暂缓判决违反了这条规

8、定。暂缓判决的内容是先判未成年人有罪,同时决定考察期,期满后法官根据考察期的表现下达判决对其适用某种刑罚(减刑、缓刑或者免刑),在这里,有学者认为它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他们认为,法官在给未成年人定考察期限这个做法是已经认为未成年嫌疑人是有罪的了,但是,在法院的最终判决没有下达之前,嫌疑人应当是推定无罪的。这样一来,判决考察期是一种明显的有罪推定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规定。  对于认为暂缓判决没有违反无罪推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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