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减轻家庭负担 为凤县群众撑起“幸福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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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病救助减轻家庭负担为凤县群众撑起“幸福伞”大病救助减轻家庭负担为凤县群众撑起“幸福伞”  大病对于绝大部分普通群众,都是难以承受之重,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大病无疑成为城乡群众难以脱贫致富、甚至导致返贫的重大桎梏。基于此,一些地方在国家及省、市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以下简称大病救助)尚未健全时,便率先试水,以缓解大病群众及其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山区小县:大病医疗救助全省第一家  地处陕西秦岭山区的凤县,早在2010年,便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出台了《凤县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由县财政每年自筹200万—300万元的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构建起了一

2、项覆盖城乡居民、标准统一、程序简便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调研中,县合疗办主任杨勇告诉笔者,当时县上构建城乡一体的大医保体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原来的制度城乡差距较大。原有的城乡二元医疗保障制度在缴费、报销、补助政策方面标准不一,比如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是3万元,而城镇居民最高可补偿9万元。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凡户籍在凤县的城乡居民,当时缴费分两个标准:A类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30元,B类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150元,其中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费20元。在一个缴费年度,参保户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标准。《试行办法》还规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要对城乡居民医疗保

3、险制度给予适当扶持,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员由民政资助,参加A类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户的参保补助资金,由计生部门负责确定,对基金的管理使用、补助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充分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其次是多头管理,体制不顺。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由人事保障部门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合疗)由卫生部门经办,医保政策城乡分割、条块分割,致使医疗机构在面对患者时,因身份不同而区别对待,加大了医疗保障的成本和执行难度。  第三是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客观存在。  因此,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健全医保和救助相结合的保障格

4、局,让城乡居民在同一张社会保障安全网下,享受到应有的、公平的、合理的医疗保障势在必行。对城乡困难家庭人员患重大疾病,无力交付住院费用的,进行医前救助,最高救助达2万元,对经医前救助和享受各种医疗保险政策后,仍然负担不起的,再进行二次医疗救助,最高救助可达到3万元。  2013年1月,凤县又对《试行办法》进一步调整,将恶性肿瘤放化疗、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植入术后抗凝治疗、重症血液系统疾病(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精神病等6种(类)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城乡低保户经新合疗、城镇医保报销后和(或)市社会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按

5、80%比例二次救助;城乡一般家庭经新合疗、城镇医保报销后和(或)市社会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救助;并将年救助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大病救助:为群众撑起“幸福伞”  今年67岁的凤县平木镇东庄村一组任志秀,2012年2月在宝鸡市中心医院确诊为胃癌,给其家庭造成极大经济和精神压力,当年进行手术根治术累计住院总费用元,新合疗报销元,宝鸡市大病医疗救助元,社会医疗救助元,凤县大病医疗二次救助元,累计报销总额元,综合补偿比例达88%。目前已痊愈,全家无不对大病救助制度充满感激。  地处凤县偏远山乡的原温江寺乡瓦店子村二组(撤乡并镇后

6、为留凤关镇白果树村五组)村民唐泽安,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凭着开小百货店和种木耳、平菇等特色产业,成为村上较为殷实的家庭。就在凤县启动新合疗的2006年6月,唐泽安正在上初中的14岁女儿唐洁患上了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据唐泽安估计,女儿一直接受化疗,每年花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10万元,8年共计花费80多万元,其中按各项政策报销的大约在50%。2013年9月,唐洁在宝鸡市中心医院成功实施了自身骨髓移植,又赶上了县上扩大大病救助范围和提高年救助封顶线。凤县合疗办提供的资料显示,当年,唐洁累计住院总费用元,新合疗报销元,宝鸡市大病救助元,社会医疗救助元,凤县大病医疗二次救助元,累计报销总

7、额元,综合报销比例达96%。  走访中,唐泽安深有感触地告诉我们:“过去农村家庭有人患上像我女儿这种大病,绝大多数肯定因经济难以承受而最终放弃,我家的情况原来还算不错,但新合疗建立初期,还没有实行大病救助时,为女儿治病,我不得不到处借债,直至从致富户返回到低保户。要不是实行了大病救助,我也说不准能不能坚持下来。说心里话,大病救助挽救的不仅仅是患者个人,也不仅仅是一个家庭,而是让更多的人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对生活的信心。”  据凤县合疗办统计,2010年凤县大病救助制度实施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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