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绑架罪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修订

浅析绑架罪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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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绑架罪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修订一、绑架罪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修订过程  绝对确定的死刑,是指法定刑所包含的主刑类型只有死刑而没有其他主刑的情形。1997年系统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绑架罪、劫持航空器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贪污罪以及受贿罪规定了绝对确定的死刑。其中,1997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见,在实施绑架犯罪的

2、过程中,只要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法定刑的种类就是唯一的、确定的,即死刑。  不过,在1997年《刑法》的修订过程中,立法机构并非从一开始就对绑架罪规定了绝对确定的死刑。就绑架罪的法定刑来说,1996年8月8日的刑法分则修改草案规定,对于本罪的基本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从实践中看,情节较轻的绑架犯罪还是存在的。为适应各种轻重情节不同的绑架犯罪,立法工作机关在1996年8月31日的刑法修改草稿中以上述8月8日稿的写法为基础,为绑架罪增设了情节较轻情形的法定刑,即

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后来由于受当时正在开展的严打斗争的影响,1996年10月10日刑法修订草案(征求建议稿)不仅删除了情节较轻情形的法定刑幅度,而且对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规定了绝对确定的死刑。该草案的这一写法最终为1997年刑法典所沿用。[1]P459由此可见,立法者为绑架罪确立绝对确定的死刑的目的,是严厉打击后果严重的绑架犯罪。但是,为绑架罪确立绝对确定的死刑,剥夺了法官在是否适用死刑方面本应具有的自由裁量权。  一旦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法官在确定基准刑时就只能以死刑作为惟一的选择,而没有另行选择其他种

4、类刑罚的余地,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死刑适用范围的扩大,并由此有悖于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此外,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这两种情形下的主观罪过形式有截然不同:前者系行为人的行为过失引起的,而后者则系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这两种情形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显然不可同日而语。不加区分、不加衡量地对这两种罪过形式截然不同的情形均配置绝对确定的死刑,是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尽管如此,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却并未对绑架罪绝对确定的死刑规定作出修改。1997年刑法典实施后,从实践中看,刑法对绑架罪设定的刑罚层次偏少

5、,而且法定最低刑就是10年,不能完全适应处理情况复杂的绑架案件的需要。有鉴于此,《刑法修正案(七)》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对绑架罪增加规定了情节较轻情形的法定刑,即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绑架罪的绝对确定死刑的规定则在《刑法修正案(七)》中仍然得以原封不动地保留。对此,有论者指出,尽管在《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之中,很多学者都对1997年《刑法》中绑架罪的加重构成设置提出了批评,认为应当将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杀害被绑架人这两种情形予以明确区别,并将无期徒刑作为此两种情况下的选择刑以取消此处绝对死刑的规定,刑法修正案最终还是没有采纳这样的建议。这固然可

6、以有诸如打击犯罪的压力过大、绑架罪本身是严重犯罪、特别是要尽量在立法上体现对于人质安全的政策考虑等理由,但终究还是令人遗憾的。在这样的崇尚死刑威慑的观念和政策的名义下,被告人的权利受到了当然的侵犯。  有学者认为,不论是从限制、慎重适用死刑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罪刑设置的科学性着眼,对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杀害被绑架人这两种情形都不应设置绝对确定的死刑。在今后对绑架罪的立法修改中,应以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代替绝对确定的死刑,如可以规定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上述意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的过程中得到了回应。

7、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一审稿)进行了第一次立法审议。在一审稿中,并未涉及对绑架罪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修改。在此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一审稿)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等单位征求意见。中国人大X站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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