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分审判权与团体自治权的理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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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界分审判权与团体自治权的理论模式「摘要题」比较借鉴  「英文摘要」ThePartialSocietyTheoryisaneyrulesoftheassociation,anditisinappropriatetoinvolvejudicialauthority.Infact,allgradesofcourtsinJapandonotsticktothePartialSocietyTheoryyfromsubstantiveandproceduralaspects.Onthinkingmode,thePartialSocietyTheoryexclude

2、sitemsnotincludedinjurisdiction,sothattheobjectsofjurisdictionareindirectlyconfirmed.ThePartialSocietyTheoryinstructsustodefinecaseandjurisdictionfromconstitutionalpointofvieodelforscopeofacceptingcasesaccordingtothenatureofjurisdiction,toimprovetriallevelbasedonemphasizingargum

3、entandtopromotelegaltheoryinnovationcenteredonjudgment.  「关键词」部分社会/审判权范围/人权/法官/判例  PartialSociety/scopeofjurisdiction/humanrights/judge/case  「正文」  一、部分社会论的主要内容  日本宪法第76条第1款规定:“全部之司法权,归属于最高法院以及依法设立的下级法院。”法院法第3条第1款规定:“除日本国宪法另有规定外,法院有裁判一切法律上的争讼的权限和其他法律特别规定的权限。”如何理解宪法和法院法中规定的“司法权”以

4、及“法律上的争讼”,是直接关系到司法权的范围的重要问题。以往的理论主要有两个分析进路,一是三权分立理论,一是法解释学理论。三权分立理论的切入点是对同属公共权力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界限进行划分,在此基础上界定司法权的范围。该理论即使能够清晰地划定区别于立法权、行政权的司法权界限,而对于公权(含司法权)与社会权力间领域的划分问题仍是其理论盲区,特别是在注重私人自治、团体作用日益突出的当今社会,三权分立理论对司法权界限问题的局限性越发突出。而法解释学理论则从宪法、法院法规范的语义出发,对界定司法权范围的关键词——“法律上的争讼”进行解释。一般认为,

5、“法律上的争讼”具有五方面的特性:(1)对立性。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纠纷;(2)终局性。是法院能够最终作出决定的,如果其他部门可以推翻法院的决定的话,即不属于司法权的范围;(3)原告适格。原告存在“诉的利益”;(4)成熟性。提起诉讼时,纠纷已经非常成熟。如果纠纷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只是为了防止未然的后患,则不符合成熟性;(5)现实性。纠纷是现实发生的,而不是出于假想[1].这种方法只进行语义的解读,缺乏内在的、深层的理论基础和统一的、贯通的逻辑线索,还难以清晰地界定审判权的范围。在此背景下,日本的法律家们为协调裁判权与团体自治权间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通

6、过判例发展出一种新的理论工具——部分社会论。  部分社会论最早见于1953年米内山案判决中最高法院法官田中耕太郎①的少数意见②。1960年的停止村议会议员出席议会案,将“法律上的讼争”与“法律上的争议”予以区分,是援引部分社会论的第一个正式判例。而富山大学学分认定诉讼,则首次在判决中正式使用部分社会的概念。在此之后,通过大量的判例积累,部分社会论趋于定型,逐渐成为日本法律界的通说。  (一)米内山案:最早载有部分社会论的少数意见  米内山案件③虽没有使用部分社会的概念,但其中的少数意见最早对部分社会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阐述。因在议会开会时的发言而受到除名

7、处分的青森县议会议员米内山义一郎,向法院提出了取消该处分之诉,并请求停止执行,一审法院承认该请求且作出停止执行的裁定。内阁总理大臣对此提出异议,遂诉至二审,而法院认为该异议理由不充足,不符合法律规定,维持一审裁定,为此,县议会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是,原审裁定不涉及宪法的解释适用,上诉理由基本不涉及宪法性问题,但结论部分却突然提出原审“是违反宪法的裁判行为”,将该案作为宪法案件予以处理的理由不充分。而当事人之间的争点却是另外的问题,即根据行政案件诉讼特例法第10条第2项但书之规定,内阁总理大臣应在执行停止决定前提出异议,该异议因不符合

8、法律规定而被驳回。另一方面,与法庭意见不同,田中耕太郎法官的少数意见认为,多数意见关于本案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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