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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6
《人民公社的权力结构和乡村秩序——从地方政治制度史得出的结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人民公社的权力结构和乡村秩序——从地方政治制度史得出的结论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湖南部分县市政治制度史的实证性研究后认为,人民公社时期政社合一体制是在国家主导下产生的高度集权的乡村控制体制,它通过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统辖而实现了对乡村社会政治及其它一切领域的控制,极大地强化了国家的社会动员能力,也从根本上破坏了乡村社会秩序的基础,产生了灾难性的社会后果。这种体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则是,国家无视传统社会秩序对乡村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力,而无限度地扩大了国家主导乡村社会的范围并错误地选择了发挥
2、作用的方式。关键词:政社合一;乡村动员;国家能力;有限主导OnthePouneandSocialOrderinCountryside__AConclusionfromtheHistoryofRegionalPoliticalConstitutionBasedonthepositivestudyonPoliticalConstitutionofsomecountiesinHunanprovince,thispaperconsiderstheadministrativesystemintheperio
3、dofpeople'muneobilizationabilityofstate.Butthesystemalsodestroyedthebaseofsocialorderincountrysideandcausedbadlyconsequence.Therearemanyreasonsinformingthesystem,butthebestmajoristhestatedidn'trespecttheeffectsoftraditionalorderincountryside,expandedt
4、hecontrolrangesofstatepoethod.Keyobilizationincountryside,abilityofstate,limitcontrol如何处理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是有关国家现代化、乡村秩序稳定和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许多研究者认为,象中国这样一个以农耕经济为主体的后发展的民族国家,不可能完成西方社会那样一个由乡村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自然转型,只有将乡村社会纳入到国家的体制之中实现全社会的有机整合,以政治发展来推动社会发展,才能获得国家现代化的经济和政治资源。因此,政
5、府要在乡村发展中扮演主导性角色。但是,对于国家的这种主导作用能否实现和如何实现,则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自晚清至民国以来,国家行政权力就在不断地深入乡村社会,但由于乡村社会政治和经济状况及文化传统,国家主导乡村社会的各种努力均受到了一定的制约,表现为有限主导模型。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新中国成立之后,摧毁了封建的乡村社会秩序,农村社会与国家之间建立了新的联系。特别是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建立,国家行政权力冲击甚至取代了传统的社会控制手段,国家及乡村干部通过各种方式实现了对乡村社会权力的垄断
6、。这表明,处于转型期的民族国家完全有能力深入到乡村社会之中,实现对乡村社会的行政控制和社会动员。为了研究这一问题,1999年5月至2001年6月,我怀着对革命先辈的崇敬之情,沿着毛泽东当年进行湖南农民运动考察之路,进行了为期二年多的农村社会调查。本文是在对湖南的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五县(以下简称五县)近代以来乡村治理方式演变和权力结构的变迁进行考察和研究的基础上,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生成的基础和绩效进行的实证性评论,试图为理解国家的乡村社会制度安排及目标取向与乡村秩序
7、及乡村传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提供个案事实和分析框架。(一)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体制,实际上是在社会一体化基础上将国家行政权力和社会权力高度统一的基层政权形式。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9月,衡山县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撤乡、镇并大社,以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行使乡镇政权职权,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未及半月,即将全县97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21个“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人民公社。人民公社设立了管理委员会,下辖若干工作部,设社长、副社长、秘
8、书和各部部长。人民公社下辖生产大队,成立大队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副大队长、秘书(有的由会计兼任)、保管员、出纳员、民兵队长、治保主任和妇代会主任。公社干部为国家干部,大队干部一般都脱产或不脱产的村民担任。大队下辖生产队,设立队务委员会,选举队长、副队长、妇女副队长、会计(兼记工员)、保管员。1961年8月~1968年2月,衡山缩小公社规模,恢复区的建制。区的行政机关仍为区公所,全县设8个区,下辖56个公社和2个镇。为县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设区长、副区长、秘书、会计事务、公安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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