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

简论“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

ID:9702783

大小:61.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5-05

简论“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_第1页
简论“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_第2页
简论“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_第3页
简论“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_第4页
简论“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_第5页
资源描述:

《简论“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简论“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运费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摘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论是“营改增”前,还是“营改增”后,销售货物或购买货物都涉及运输理由。尤其是“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在运费处理上,主要包括一般涉税风险和处理、混业经营收取运费的风险及处理、特殊混合销售行为涉及运费的风险及处理、支付非试点纳税人运费的风险及处理、非正常损失中包含运费等涉税处理理由。对涉税的纳税人而言,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理由,不仅

2、仅是“营改增”后的一个难题,其涉税风险更是不容忽视的大理由。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运费涉税风险税务与会计处理  一、“营改增”后企业运费的一般涉税风险和处理  按照“营改增”后的税收政策规定,作为支付运费一方,其支付运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理由,应满足五个条件,即一是必须是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包括税务部门代开的)和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二是所运输的货物(不包括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三是铁路运输准予计算进顶税额抵扣仅是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金额、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四是在法定期限内(180天

3、内)到税务机关认证抵扣进项税额;五是开具货物运输业的单位必须与支付运输款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已出台的“营改增”政策规定,在试点地区,部分企业尤其是物流企业实际税负可能提高。这主要是因为此类企业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导致试点后企业实际税负大幅增加。据笔者了解到,2011年3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65家大型物流企业的调查统计,2008—2010年三年年均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3%,其中货物运输业务负担率平均为1.88%。实行“营改增”后,即使货物运输企业发生的可抵扣购进项目中,全部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实际增

4、值税负担率也会增加到4.2%,上升幅度为123%。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一些企业“避实就虚”,不认真研究和学习“新政”,而是在货物运输和会计核算等理由上“”,不能或不愿意及时准确地进行涉税处理,也不及时准确地向主管国税部门提供涉税资料,形成很大的涉税风险。虽然说有些理由是属于新出现的理由,需要在今后的“营改增”中加以完善。但更多的是企业应通过内部消化予以解决。“打铁还需要自身硬”就是这个道理。运费未按规定抵扣而形成的税务风险,首先是运费虚开。即予以抵扣的运输无实际的购进、销售业务;运费数量、单价、税额虚开;装卸等杂费与运费混开。其次是运费开具不规范。运输项目填写不

5、齐全,汇总开具运费未附清单。再次是运输抵扣超范围。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运输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申请抵扣的单位为非运费抵扣单位等。  作为“营改增”企业,要处理好运费的一般涉税风险,一方面,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通过企业运费抵扣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纵向判断,是否存在比例过高,波动较大;通过运输、运输合同与货物销售合同、购进与销售货物合同、购进与货物出入库单据、运输费用支付等进行分析,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通过横向运输单价的对比分析,是否存在装卸费

6、用并入运输费用,运费价格包含货物价格及运输价格偏高的理由;通过对已抵扣运输的票面自查,判断项目是否填写不齐全,汇总开具是否附清单等。当然,企业也可以通过简单的税收安排进行处理,有效地防范涉税风险。如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规定在外雇车辆运输的条件下,由销售方承担运费义务,这时的运费是通过提高企业商品销售价格进行补偿的,所以不收取运费不需处理。外雇车辆运输支付运费时,只需要按雇用单位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注明的金额计入销售费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记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如果是取得的铁路运输或者取得非试点企业开具的运输,按照上注明的运费金额和建设基金

7、之和(以下简称运费)的7%比例计算记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其余作为销售费用进行处理。  二、混业经营收取运费的涉税风险及处理  税法规定,混业经营是指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处理规则是: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三种办法分别进行处理。  一是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二是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

8、收率;三是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