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病人的知情权

尊重病人的知情权

ID:9613989

大小:47.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5-03

尊重病人的知情权_第1页
尊重病人的知情权_第2页
尊重病人的知情权_第3页
尊重病人的知情权_第4页
尊重病人的知情权_第5页
资源描述:

《尊重病人的知情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尊重病人的知情权,严格执行告知义务,防范医疗风险近年来,由于法律条文不断完善,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加上社会因素,如媒体的炒作等导致医疗纠纷如日具增。而且纠纷诉讼模式多样。据不完善统计,2002年—2007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医疗事故赔偿案件量为:年份受案结案2002年10249件8741件2003年9079件9046件2004年8854件8738件2005年9601件9029件2006年10248件10129件2007年11009件10477件 相关部门认为,实际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量为上述人数的四至五倍,由于医闹的存在、媒

2、体的炒作误导,有社会上的黑社会参与,甚至有的黑社会和个别司法人员相互勾结、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医疗风险是摆在医疗机构面前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本人就严格履行告知义务,防范医疗风险的有关问题谈点体会:一、医患关系我们时常讲:“视病人如亲人”“把病人当做亲人”这种说法在进行医德医风教育的时候,可以这么讲,也可以这么要求,我们医务工作者在日常生活中同情和关心病人,给病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使病人消除顾虑,感到医院温暖,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让病人与医务人员合作,配合治疗。这没

3、有错,也是必要的,也是广大医务人员高尚情操,高尚职业道德的体现。但是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法律的观念,明确医务人员和病人关系,即医患关系的实质,医患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著名的医学专家,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曾绍耆教授曾经指出:“有人说,“为病人服务”“待病人如亲人”实际上不少医生不赞成这种说法,认为它带着太多的感情色彩,反而淡化了职责的问题。即使医生想对病人与亲人,对方还未必接受呢。医生应该带着深厚的感情,千方百计地为病人治病,但心里应该明白医患之间,首先是一种契约关系、合同关系或法律关系。一旦医生违反了规章制度,发生了差错

4、事故,医院可以批评处分,执法部门也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医生的职责,既应自觉遵守,同时又带着强制性。客观上,医患之中就是这种关系。曾教授还说,同病人讲话时候要注意,你一开口就可能被录音,你所写的一切,随时都有可能被呈上法庭作为物证。医生应该有把握到那时也能无懈可及的站住脚。前几年,我们学习曾老师的这些讲话的时候,有些同志还不以为然,现在感觉千正万确,都变成了现实。全世界的法律都不外乎是三个法系,即民事法系、行政法系,刑事法系,中国的法律也是如此。公民任何人的行为都要经历这三个法律关系:1、医患关系的性质: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契约

5、合同关系。病人到医院看病挂号,医生给病人看病开处方,实施治疗,医院给病人出据收费发票,这就构成了合同,就构成了医患之间的平等主体的民事契约合同关系。这就是医患关系的实质。2、医患关系的特点:医患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契约合同关系,但它又不同于其他契约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医患契约合同有其特点,这就是患者不能以他自己就诊的目的作为标的。衡量医务人员是否履行合同的职责,是否存在过失,是以医生给病人看病的过程是否合理来衡量,而不是以看病的结果。  医疗过程要符合以下三点要求:(1)   恰当:在给病人确定治疗方案的时候,如

6、果同时存在多种治疗方案,你采取的方案是否恰当。(2)   谨慎:病人把最珍贵的健康和生命托付给医生,医生在给病人实施治疗的时候必须十分的谨慎,一旦发生小的疏忽,医生的过失不是用金钱可以来弥补的。(3)   和当今的医学发展相适应:要有比较新的治疗方案,要注意医学发展的前沿,如目前腔镜等先进设备,各种微创手术方式等。二、知情权知情权最早产生于美国,1905年,一位耳聋患者做错了手术诉诸法庭,提出了知情权。1914年,一位颈椎手术病人出现高位截瘫病人状告医院侵犯知情权。1957年,有了知情同意权的理论。我国国务院1994年颁布的《医

7、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实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并取得其家属或关系人的同意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和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生应提出治疗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的批准后实施”。这 就在法律上宣告了患者的知情权真正的成了患者的一项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患者及其家属是知情权的主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

8、知患者,及时解答及其咨询。《病例书写规范》第10条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要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有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由其亲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