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原因之探讨

青少年犯罪原因之探讨

ID:9590289

大小:56.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5-03

青少年犯罪原因之探讨_第1页
青少年犯罪原因之探讨_第2页
青少年犯罪原因之探讨_第3页
青少年犯罪原因之探讨_第4页
青少年犯罪原因之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青少年犯罪原因之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青少年犯罪原因之探讨  青少年的犯罪率居高不下已不是什么新鲜问题了,但这仍是当今社会最普遍、最严峻的问题之一。因此,笔者在此仍想旧话重提,对这个问题再谈一些看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近几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世界各国均形成了犯罪低龄化的趋势。25岁以下的青少年是犯罪大军的主体。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席卷全球、具有共同性的社会问题,他被不少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喻为难以医治的“社会痼疾”。无论是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处在发展中的国家,大都面临着青少年犯罪迅速增多,犯罪率日益攀升的严重状况。据《不列颠百科全书》披露,严重罪行的实施者大多数为25岁

2、以下的青年人;在逮捕的人犯中,11-17岁的青少年占1/2,18岁以上25岁以下的占3/4;在杀人犯中,25岁以上的占2/3.在美国,据联邦调查局统计,从1989年至1993年,14岁至17岁的男性少年所犯杀人罪增加了165%;每10万名10岁至15岁的少年儿童中,有156人进了少年犯管教所或再教育中心;被称为“犯罪之州”的佛罗里达州,1992年有70多万人次因犯罪遭监禁,其中包括8.7万青少年。(1)在我国,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青少年犯罪率也大幅度上升。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80%,(2)加上犯罪黑数,实际上还要高于这个数字。  青

3、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已满14周岁又未满18周岁的人,他们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也仅只限于“初步”,所以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往往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而已满18周岁,未满25周岁的人则属于青年范畴,他们的是非观、世界观较之未成年人已大大成熟,但仍处于一种很不稳定的状态,需要进一步加以巩固。  这一年龄阶段的人基本上处于由未成年人向成年人过度的阶段。从人的生理变化来

4、看,青少年身体各个器官的成长速度急剧上升或发育趋于成熟,身高、体重、胸围增加;性激素分泌水平明显提高,第一、第二性征表现明显。生理发展走向成熟。从人的心理变化来看,青少年的求知欲旺盛,好奇心强,社交需求增加,对他人的认可与尊重的需求加强;有虚荣心,性意识进一步增强,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模仿力强,易受暗示;好胜心强,易冲动,好感情用事。有很强的独立意识,但分析、判断、辨别能力尚不完备,认识问题直观、片面,其认知结构、情感结构和理智等方面均不够成熟。总之,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水平处在一个趋于成熟而又不够完善、稳定的阶段。不成熟、不稳定是青少年的身心特点。  从青少

5、年所处的社会环境来看,在教育上,由于基本上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因而具备了一定的科学文化基础,一少部分还接受了高等教育,具有高级、专业的科学文化水平,因为各方面原因而未受过教育的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但在接受教育的青少年当中,中途辍学和实际受教育质量不高的也为数不少。在经济上,大部分青少年未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其经济来源依赖于家庭;有经济收入的,也往往收入很低,积蓄微薄。另外,大多数青少年没有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从总体上来看,青少年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消费观念不够成熟。在社会上,由于青少年的年龄小,阅历浅,因而他们不可能拥有较高的社会威望和社会地位。在人格上,大多

6、数青少年至少要受到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管束,虽然青少年有着强烈的独立意识,但在外界环境的诸多约束下,尚未形成完整的独立人格。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社会地位低下与独立人格不完全是青少年的社会特征。  抛去遗传、反祖等犯罪生物学上的先天原因,内在动因与外在诱因是导致犯罪发生的主要原因。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客观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内因起着决定作用,外因起着辅助作用。犯罪行为是一类具有负效应的特殊的社会事物,有其自身变化发展的规律和特征,犯罪人自身内在的动因是产生犯罪的根本原因;其所生活的外部环境中存在的各种诱因也对犯罪的形成有着不容低估

7、的作用。因此,犯罪的产生是内在动因与外在诱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内在动因起着决定作用。不同类型的犯罪,其形成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对于青少年犯罪来说,它与其他犯罪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犯罪人本身的不同,确切地说,是犯罪人年龄的不同。青少年的年龄特征决定着他们不够成熟、完善的身心发育水平,决定着他们相对薄弱的经济水平,决定着他们相对肤浅的社会阅历和较为低下社会地位。因此,青少年的犯罪类型也集中在某几类犯罪领域中,而有些犯罪,如职权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几乎不涉及青少年。  犯罪的形成是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社会特点决定着其内在动因上的不稳定性和外在

8、诱因上的易受感染性。由于青少年心理结构不成熟、不稳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