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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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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教材审查中的几个问题.L.编辑。摘要:教科书是课程内容的重要载体,其本身不可避免地具有社会性。国家对教科书进行审查有利于提高教科书质量、引导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传输。从教育法的角度来看,国家对教科书的审查不仅合理而且合法;由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进行教科书审查能够确保审查的规范、公正、权威和透明,整个审查过程有法可依,避免了个人意见左右教科书的情况,对于提升教科书质量、提升教育质量和完善教科书管理体系都有重要作用;国家对教科书的修改需要特定程序。关键词:课程;教科书;教材审查 接受教育既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应
2、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明确回答了是否应该接受教育这一问题。公民应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应接受什么样的知识?这些成为了新的问题。在激进社会批判主义者看来,知识与课程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阶层)的烙印。知识本体上承载着社会控制的特性,它既是社会控制的产物,又是特定阶级或者利益集团进行社会控制的有力工具。国家总是试图通过教育在年轻人中传递它所认可的意识形态、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而这种传递,往往又为国家的稳定和统治服务。作为教育内容重要载体之一的教科书,在教育教学
3、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师生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凭借,更是国家进行意识形态宣传和传递的重要阵地。如何使教科书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统治阶层服务一直以来是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而教材审查正是国家进行教育控制的重要途径。本文拟通过几个真实案例,就教科书审查中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力求抛砖引玉,为教科书审查制度的研究作些贡献。 一、日本家永教科书案与杉本判决:国家是否有权审查教科书 国家是否有权审查教科书?对此学界有不同观点。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的家永教科书案,为我们的探讨提供了一个案例。1952年日本东京高等
4、师范学校教授家永三郎编写的日本高级中学历史教科书《新日本史》因客观、公正地记述日本历史,被日本高中广泛采用。然而1962年,日本文部省却认定该教科书不合格,要求删改书中有关日本在二战期间犯有罪行的描述。1965年6月,家永三郎首次就教科书问题向法院提出诉讼,提出了在法律上政府是否有权审查教科书的问题。1997年8月,日本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经过3次提诉,10次判决,前后历时长达35年的家永教科书诉讼案最终以家永三郎取得部分胜利而画上句号。但日本法院的判决表明,国家有部分审查教科书的权利。无独有偶,同样发生在日本的杉
5、本判决教科书诉讼案,却从国民的受教育权利及教育的自由出发,认为国家在教育中的权限仅限于提供与充实教育条件,不允许国家对教育内容进行干涉,从而得出教科书审查制度违反宪法的结论。 一方面,学术自由的要求使编写者将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写入自己的著作无可厚非;而另一方面,教育的社会属性使得国家对于教科书的审查也非常必要。这正是教材审查中的一对基本矛盾:学术自由与国家控制之问的矛盾。这也是推动教科书审查发展的动力源泉。一般认为,在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可以对教科书的内容进行审查。目前我国的教材审定委员会也主要审查中小学阶段的教材。 国
6、家机器既通过军队、监狱等暴力的国家机器发生作用,也通过教育、舆论等意识形态发生作用。这种教育的意识形态正是进行社会控制的有效途径。国家对于社会生活的控制是国家权力的表现,作为国家权力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教育权,是一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教育机构对教育实施控制的权力。国家教育权既是社会支配性意识形态的诉求形式;更是国家主流阶级传递他们所认可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进而巩固统治的重要方式。课程知识的本身具有社会性,在知识传播过程中,知识的传播又总是受到社会总体权力的限制,体现出知识的价值关涉性。对教科书(课程内容)进行审查是国
7、家对教育实施控制的重要途径。作为课程内容的主要载体,教科书在学校教育中无疑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它既是师生教学的凭借和交往的桥梁,也是使学生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因而教科书本身也必然是价值关涉的,社会的主流阶层总是希望教科书能够传递他们认为正确而有用的知识,而社会大众们也总是希望能够通过学习获得在主流社会中存在的机会和权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认为教科书是学科课程的范畴之中系统编制的教学用书,它集中反映了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教育理念。当代全球化教育思潮和本土化知识矛盾与冲突,也都闪现着一种本土权力对知识的控制。可见,
8、由国家对教科书进行审查,使其能够符合自己的利益诉求和巩固统治的需要,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是十分必要的。 国家对教科书的审查不仅合理而且合法。2006年我国新修订实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国家审定教科书的权力;同时还明确指出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和选用。2001年6月7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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