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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19
《关于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根据市政府《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惠府〔2014〕26号)和《关于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惠府办〔2014〕3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绩效管理、科学分配的原则。专项资金
2、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和纪检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报批;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完工评价)、信息公开、监督和绩效自评等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安排总体计划。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6-管理,牵头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申报指南、评审、编制、下达项目计划,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等。第六条有关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组织本辖区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对企业申
3、报材料要件完整性进行初审,同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第三章支持范围、方式第七条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一)项目承担单位在惠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二)企业技术改造单位应有完备的技改立项或备案手续;(三)本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内行业。(四)企业年主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第八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内行业的扩
4、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或融资租赁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扩产增效。主要扶持企业优化结构、深化产业链延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和创新品牌。-6-(二)智能化改造。主要扶持企业推动智能制造、两化融合、机器人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三)设备更新(含融资租赁设备)。主要扶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提升装备水平、鼓励首台(套)装备使用。(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一批在产业共性技术开发、技术中心、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第九条专项资金的支持主要采取购置设备补贴、融资租赁设备补贴和
5、贷款贴息等方式。对企业以自筹为主投入的项目,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对通过银行贷款投入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一个项目两者选择其一,不得重复申报。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总额以当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为限,以因素法或公式法计算。第十条技改项目补助额度按照当年企业购置生产及配套设备(或融资租赁设备)实际支出进行补助(项目补助标准以当年申报指南为准)。生产及配套设备投资依据企业提供的设备清单和购置正式发票予以确认;融资租赁设备项目依据企业提供的设备清单、融资租赁协议和支付租金正式发票予以确认,以项目建设期为限,最高补助不超过2年(含2年)。第十一条-6-
6、企业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均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贷款贴息范畴,以项目建设期为限,最高贴息不超过2年(含2年)。企业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核算;企业技改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核算额度按照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核定的项目铺底流动资金额度为限,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核算。第四章项目申报程序、条件、评审及资金拨付第十二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拟订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计划,确定年度支持重点,经市政府批准后,向各县(区)下达申报专项资金项目通知。第十三
7、条项目单位按专项资金项目通知要求,向企业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专项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项目,报送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单位对项目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一)项目承担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二)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目标、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投资效益,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三)申请专项资金的理由和政策依据;(四)附件材料按照当年申报指南提供。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所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联合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项目真实性、申报条件、申报资格等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
8、联合行文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一份,同时报送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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