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限制的探讨

论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限制的探讨

ID:9563829

大小:59.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5-02

论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限制的探讨_第1页
论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限制的探讨_第2页
论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限制的探讨_第3页
论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限制的探讨_第4页
论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限制的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限制的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论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限制的探讨[摘要]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其社会知名度、关注度、号召力和政治、文化各方面的权力乃至某些特权,都不是普通公民所能享有的。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关键词]名誉权;隐私权;知情权引 言当前,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与社会知情权、舆论监督权日显冲突,由此而来的名人官司日益增多,颇令新闻界困惑。在我国,公民名誉权、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善,理论探讨成果颇多,但有关公众人物

2、名誉权、隐私权限制的法律规范很不完善,甚至存在空白,司法界在处理日益增多的公众人物名誉、隐私侵权纠纷缺乏法律依据的理论支持。因此,探讨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显得十分必要而紧迫。一公众人物的法律界定及其名誉权、隐私权的特点公众人物是在一定范围内为人们所广泛知晓和关注,并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人物。包括以下几类:第一,党政官员、公职侯选人等政要人物。他们因在政治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处于权力阶层,为社会知晓和关注,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为防止这些人物滥用权力,应对其名誉权、隐私权的行使加以限制,以制约他们滥

3、用职权。第二,文艺界、影视界、体育界等明星。他们是社会生活中出类拔萃者,其工作、生活等都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联系,对社会公序良俗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也必须对其名誉权、隐私权的行使加以限制。第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科技界、企业界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他们一方面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创造者;另一方面他们成名后,受到社会关注,一言一行都对社会公共利益有着深远的影响,其名誉权、隐私权的保护也因此受到削弱和限制。第四,其他公众人物。主要是附属性公众人物和偶然性公众人物等非自愿性公众人物。前者包括高级领导人的家庭成员、

4、身边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中的共同犯,他们都有可能成为公众知晓的人物。后者主要是指因一些偶然性因素而一夜成名的人物。此外,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严重违纪人员及其他公序良俗的违背者属于转化型公众人物。他们因其犯罪、违法、违犯和反道德行为受到社会关注,使其成为反面的社会公众人物。他们本身就是社会公共复兴的破坏者、危害者,因其不良行为而导致名誉权、隐私权的保护被削弱。名誉权、隐私权是两种性质不同但又紧密相连的人格权。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没有使用隐私权的概念,司法实践中将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类推适用名誉权保护的有关规定。除了

5、具备一般公民名誉权、隐私权的属性、非财产性、隐秘性和受法律保护的特点外,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隐私权还有其鲜明的特征:公众兴趣性。公众人物因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其工作和生活都为人们所关注,能引起社会各阶层人们的广泛兴趣,是政治家、种类明星的私人生活部分更是公众的兴趣所在。故此,新闻媒体对公众人物的喜怒哀乐、衣食住行、言谈举止、生老病死、婚姻恋爱乃至各类丑闻都甚为关注。与公共利益的相关性。公众人物因其深远的社会知名度,具有其深远的社会影响力、道德示范力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引导性,故公众人物的工作、生活、言行举止不仅为公众所关注

6、,而且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甚至构成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性。与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的冲突是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最为突出的特点,其实质是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一方面,公众人物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其名誉权、隐私权,维护个人信息秘密和个人生活的安宁。另一方面公民的知政权、社会知情权、个人信息知情权,使得高中级官员的学历、出身、个人品德、财产状况、廉政勤政状况、家庭成员状况,以及各类明星、社会知名人士的工作、生活、言行都有可能成为公众知晓的内容。这种价值冲突,只有借助法律手段,方能得到调整和平衡。法律保护的有限性。

7、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其社会知名度、关注度、影响力、号召力和政治、文化各方面的权力乃至某些特权,都不是普通公民所能享有的。因此,社会就要建立一定的制约机制,限制公众人物对某些权利的行使。也就是说,公众人物由于一方面拥有更多的权利和地位;另一方面,他的权利的行使特别是名誉权、隐私权就要受到限制,其保护范围要比普通公民小。特别是政治家的名誉权、隐私权保护应受到严格的限制。西方国家有所谓“高官无隐私”之说,也就是基于这个道理。二公众人物名誉权、隐私权限制的原则公民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原则。人格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

8、权利。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我国法律虽然没有规定隐私权为一项具体人格权,但司法实践中仍注重隐私权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