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技师学院法律保障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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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论我国技师学院法律保障若干问题 摘要:在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现行技师学院法律制度存在法律位阶低、高等教育属性法律规定不明确、行政管理体制不畅、现有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不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办学经费无明确法律保障、无平等高招权和毕业生无大专以上学历等方面问题。基于此,应制定和修改完善有关技师学院的法律法规。  关键词:技师学院;法律保障;问题;建议      中国日渐成为世界制造业大国,急需大批高级技能人才,而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技师学院,自上世纪末建立以来,历经十多年的发展,仍存在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笔者

2、试图从法律制度的视角来探究我国公办技师学院(以下所说技师学院同此)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没有充分的法律保障是当前急需解决的课题。  我国技师学院现行法律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现行法律位阶低  在一国之内同一法域之中,法律体系呈现出纵横交错的特征。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中,为了维持法律体系的内在统一,不但各种法律部门在横向上要相互衔接,而且各种法律渊源在纵向上要保持协调。从法的效力上看,一切法律渊源都具有法的形式效力,该效力本身并不存在差异;但是,不同渊源的法律规范却存在等级。所谓法律位阶,是指每一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

3、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在我国,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律、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技师学院属职业教育范畴,从其法律渊源来分析,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主要包括:(1)《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在这里,职业教育被确立为我国五种教育形式之一,为最高法律依据。(2)我国现行教育基本法《教育法》第19条

4、第1款规定:“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及企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3)我国职业教育单行法主要是《职业教育法》,以及《高等教育法》第68条关于“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从上可见,位阶在普通法律以上的法律规范对“技师学院”并无明确的条文体现。从现有的法律渊源来看,在条文中体现出“技师学院”的法律主要都是以“意见”、“通知”、“标准”形式出现的政策性规

5、定、部门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主要有:2006年6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指出培养高级技能人才要“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培训基地作用”;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关于推动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规范技师学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区各自下发的《技师学院设置标准》。  由于技师学院有关法律位阶低,规范性、权威性不足,导致法律实施的较大差异性和随意性,使发展技师学院的政策及规章得不到实质性的

6、充分落实。  (二)高等教育属性不明  技师学院的高等教育属性问题目前在学术界和教育行政部门均未有明确定论,在法律层面上也没有权威的定性。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其为高等职业教育,《关于推动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规范技师学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技师学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有些省市的人民政府在有关设置技师学院的实施意见和标准中,也贯彻了这一定性。但也有些省市并没有明确,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举办技师学院实施意见的通知》就只是认为“技师学院是以

7、培养高级技师、技师、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机构”。因此,技师学院的教育属性在法律上是定性不明、不统一的,或者说权威性不足,社会认可度低。  (三)技师学院毕业生学历不明确  如前所述,技师学院的高等教育属性没有权威性法律的明确认可,其毕业生的学历、身份等也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以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定性为准,但却不能颁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只能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文凭,或学历等级性质不明的技师学院毕业证书。一些重视技师学院的省市也只是让技师学院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的部分待遇,如江苏省规定技

8、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本企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待遇签订协议”。由于管理主体不一,使技师学院毕业生出现无大专学历、由于其工人身份而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等一系列待遇问题,导致技师学院在竞争中处于劣势,集中表现在社会认同度低、招生难、招生成本高等。  (四)行政领导管理体制不利于技师学院的发展  根据我国《职业教育法》第11条对职业学校的主管部门所作出的规定:职业学校的主管部门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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