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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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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序号佐证材料目录页码1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2~42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5~632011年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邀请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照片7~1042011年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校企合作联合签约仪式邀请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照片11~1452011年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校企恳谈会邀请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照片15~1962012年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专家指导委员会会议邀请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照片20~2372012年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
2、校企合作签约仪式邀请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照片24~2828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加强学校专业建设,使专业建设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的中等职业技术应用性人才,特设立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协助学校确定专业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方向,审定专业教学标准,做好课程设置和课程建设,提高专业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智囊机构和指导机构。 第三条专业建设指导委
3、员会的宗旨是:集行业企业专家、学者、教师等精英的智慧和经验,为学校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出谋划策。第二章组织机构与活动形式 第四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接受学校的领导。委员由学校授予聘书。第五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学者以及学校的有关领导和专业教师等人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第六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15名本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成员应尽可能包括本行业涉及到的各个技术领域,并能熟悉和预见行业发展趋势。第七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2人,委员若干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
4、任、副主任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第八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学校办公室项目部,由秘书负责相关日常事务工作。第九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原则上由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的,可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委员原则上必须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事先向主任委员请假,也可委派代表出席会议。28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根据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有关文件、法规、政策和上海市行业发展需要,研究提出专业设置、专业
5、教学改革等专业建设方案。 第十二条审议学校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指导重点、精品专业的建设工作。 第十三条指导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指导专业教学标准的实施、专业实训和顶岗实习的安排。 第十四条指导实践教学,指导学校实训中心及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 第十五条审议校本教材建设计划,指导校本教材的编写。 第十六条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评价毕业生质量。 第十七条为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提供条件,加强校企合作。 第十八条指导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研讨学校专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新动向、新内容,使专业建设更加适应地方
6、经济建设的需要。第十九条审议委员会提出的其他议项。第四章权利第二十条对学校专业建设提出意见及建议。第二十一条对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有建议权。第二十二条根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活动情况,学校酌情给予一定的报酬。第五章义务第二十三条关心相关专业的发展,尽可能及时提供专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信息。第二十四条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第二十五条参加每年召开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对学校28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等提出意见与建议。第二十六条积极为学生提供、联系实习、实
7、训基地。第二十七条指导、推荐毕业生就业。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充分重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研究与落实。第三十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负责平时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联络工作。2011年8月修订28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设有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参与指导本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工作。一、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蔡国珍副主任委员:王华秘书长:孙雁委员:王一峰、姚永明
8、、张丽娟、曹育梅、张冬、项国平二、主要工作职责1、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及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进行指导。2、按照行业职业岗位技能要求,审核专业教学标准和核心课程教学标准。3、审议与指导校本教材、实训指导书等教学资料的开发、编写、建设工作。4、指导专业教师实践技能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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