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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影响因素研究综述自愿性披露是指在强制性披露的规则要求之外,公司管理层自主提供的关于公司财务和公司发展等其他方面的相关信息。近年来自愿性披露的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本文从国内外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的角度予以综述。一、国外相关研究国外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自从BallandBro(1993)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越大,其披露评分等级越高。MeekRoberts和Gray(1995)的研究结论是:公司的规模、所在国家或地区、上市情况和行业是最重要的影响美、英、欧洲大陆跨国公
2、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因素。(二)公司盈利能力与自愿性披露Forker(1992)的研究表明,业绩因素会促进多伦多证券交易所8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更多的信息。Lang和Lundholm(1993)实证结果发现公司绩效越好,其披露的评分等级越高。BernardRaffournie(1995)研究发现,财务信息的自愿性披露程度与瑞士上市公司利润呈现正相关关系。Matolcsy和Lim(2007)发现公司盈利能力与自愿性披露呈显著正相关。然而Mally(1982)、Meek(1995)等人的实证研究结论是,上市公司
3、业绩、盈利能力不影响自愿性披露。(三)公司财务杠杆与自愿性披露Choon(2001)研究发现,存在稽查委员会的香港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动机较强,家族成员构成比例与公司自愿性披露呈现负相关。Gerald(2002)研究表明,香港和新加坡的62家工业类上市公司外部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成正比。Eng(2003)研究发现,新加坡交易所158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程度与管理层持股比例、独立董事比例呈显著负相关,与政府持股比例呈显著正相关。F.A.Gul和S.Leung(2004)研究发现,香港385家上市公
4、司1996年年度报告的自愿披露水平与董事长、CEO两职合一、有经验的独立董事的比例呈显著负相关,并且有经验的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与董事长、CEO两职合一呈负相关的关系越不显著。Makhija和Patton(2004)发现,当投资基金在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占比较低时,公司自愿披露的程度与投资基金呈正方向变动,当占比较高时则呈反方向变动。二、国内相关研究我国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较晚。中国证监会、经贸委2002年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曾有相关规定。深交所2003年11月颁布的《上市公司投
5、资者关系管理指引》首次引入了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的概念。以下针对此后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进行回顾总结。(一)公司规模与自愿性披露张宗新(2003)、李艳(2007)、陈冉(2009)等人的研究显示,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与公司规模正相关。朱金凤(2008)发现上市公司规模、行业类型与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具有正相关关系。乔旭东(2003)实证研究却指出,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与公司规模并无关系。(二)公司盈利能力与自愿性披露乔旭东(2003)、钟田丽(2005)、陈冉(2009)等的研究
6、显示,公司盈利能力对自愿性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崔学刚(2003)等研究却发现为负相关关系。巫升柱(2007)实证发现中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与盈利能力无显著性关系。范小雯(2006)的研究表明,净资产收益率对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不显著,但二者变动方向相反。(三)上市公司财务杠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乔旭东(2007)、李艳(2007)等的研究表明,上市公司财务杠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存在较强的正相关关系。汪康懋(2004)、殷枫(2006)、肖华芳(2007)等的实证研究却显示该影响并不明显。(四)股权集中度
7、(或大股东持股比例)与自愿性披露王咏梅(2003)、肖华芳(2007)等人的实证研究显示,公司股权集中度与自愿性披露正相关。乔旭东(2007)、陈冉(2009)等人的研究表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水平与大股东持股比例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李豫湘(2004)等发现,中国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水平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U型关系(二次线性关系),即:股权过于分散与股权过于集中的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程度都较高。李艳(2007)的研究表明,自愿性披露与股权集中度及行业类型没有显著相关关系。(五)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自愿性披露李远勤
8、(2006)研究发现,国有上市公司的自愿披露水平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和高管持股比例显著地正相关。陈晓丽(2007)实证研究结论是,机构投资者股权集中对上市公司透明度的影响为反方向。(六)独立董事比例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主要有三种观点。乔旭东(2003)、钟田丽(2005)、钟伟强(2006)等人的研究结果显示独立董事能够积极促进上市公司改进自愿披露行为,使外部投资者可以获取更多上市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