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主体权责解读

税务行政复议主体权责解读

ID:9472078

大小:54.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5-01

税务行政复议主体权责解读_第1页
税务行政复议主体权责解读_第2页
税务行政复议主体权责解读_第3页
税务行政复议主体权责解读_第4页
税务行政复议主体权责解读_第5页
资源描述:

《税务行政复议主体权责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税务行政复议主体权责解读摘要:《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税务行政复议参与主体主要有三方,即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本文主要内容: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依法享有众多权利;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还负有许多义务;被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应全面履行各项义务;除了可能履行被申请人义务,税务机关还要依法承担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税务行政复议参与主体应严格遵守相关期限规定。关键词:税务行政复议参与主体税务行政复议参与主体主要有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一般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税

2、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称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其参加复议的税务机关即为被申请人;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税务机关,称为税务行政复议机关。  一、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依法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  (一)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依法享有很多权利。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依法享有如下权利:1.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申请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不含规章)的审查申请。3.申请人对各级国家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其上一级

3、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4.申请人对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或者该税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5.申请人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转送。6.申请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公民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口头委托。7.申请人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书面申请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8.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9.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以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10.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1.申请人提出要求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对重大、复杂的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二)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还负有许多义务。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负有如下义务:1.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提起行

5、政诉讼。2.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才能申请行政复议。4.如果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已被受理,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提起的行政诉讼如果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得申请行政复议。5.申请人如果委托税务行政复议代理人,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时,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复议机构。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如果错列被申请人,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告知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变更被

6、申请人。7.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如果不齐全、表述不清楚,在接到行政复议机构补正通知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尽快补正。8.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应提供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应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9.行政复议机构调查取证时,申请人应当配合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得拒绝、阻挠。10.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人应履行行政复议调解书。  二、被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应全面履行各项义务  被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应全面履行众

7、多义务,主要有:1.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2.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3.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4.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5.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在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情况复杂,延期不得超过30日。6.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

8、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