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及其控制

浅析国有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及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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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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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国有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及其控制一、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及其分类  现如今经济快速发展,为了实现规模经济,并购行为已经成为现在企业选用的一种普遍行为。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并购融资及资本结构变化引起的金融危机,甚至可能会导致破产。由于并购的股东回报波动性增加是一种金融风险的表达形式。根据不同的原因,在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中可以进一步分为制度性金融风险,所以会有风险和操作的风险。制度性财务风险是由于制度而引起的金融风险。制度的制定是否按照客观规律将会更大程度的影响风险。企业财务风险影响系统能够进一步细分为外部

2、制度和内部制度2类。外部财务系统是指国家宏观或观点在企业内用以规定企业内部的财务行为和调节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的财务关系,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制度;但是内部财务系统是当前企业内部管理系统中制订的用来规定企业本身的财务活动、解决企业内部行为、调节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的相关规定。固有风险就是企业固有的金融风险,它主要是在企业的财务治理自身应有的局限性和财务管理系统基础信息的局限性2个方面。一方面,固有风险是一门经济学科、一种财务管理的手段,虽然财务治理本身还是不够成熟的,其中包括:一些重要的金融理论是建立在一

3、些假设的基础上。此外,日益趋向复杂化的社会经济,将会最终不断的增加财务管理的对象。目前的财务理论在某些经济现象的规律上还不能完全把握其关键。从另外一方面看会计信息是财务管理的主要依据,但是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是完美无缺的,财务信息所依附的有些假设条件也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对财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可能因为操作不当或者是对具体的财务处理方式做的不够准确,都有可能会造成财务管理工作上的错误,这些错误都可能会对企业造成财务上的风险,这类风险俗称操作性财务风险。即使操作性财务风险的产生仅仅来自

4、某些个别的员工,但是还是有可能造成很大的财务危害,这种可能性是不能够忽视的。  二、对企业并购造成财务风险的原因分析  企业并购包括了很多方面的内容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经济行为,不同的企业在实施企业并购时遇到的财务风险也是各不相同。通过对我国企业并购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行为进行分析,下面是企业并购财中形成风险主要的原因:  (一)信息的不完全性将会直接影响并购方对被并购方的价值坐出合理的估算  要在并购活动中取得成功的关键是: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被评估资产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价值,能够让评估方和被评估方都能满意这个评

5、估价值。如何能够保证企业评估价值的准确性,这就需要大量的关于被评估企业的信息资料。但是在实际的交易活动中,企业并购双方常常不能完全掌握有关信息并且收集来的信息不够完全,同时能够真正了解被评估企业真实的信息是非常难的,因此在所获得的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得到的并购决定下是无法回避产生估价风险的。  (二)评估方法落后  就现如今,我国在企业并购行为中对被并购企业的价值,采用的评估方法还是比较落后的。在正常的并购活动中,企业对被评估企业价值的估算的方法主要是根据被评估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估的。根据得到的企业财务报表

6、账面的数据和企业相关的信息进行适当的评估调整通。但是财务报告自身就存在着一定的纰漏,无法做到立即、有效、完整地反应企业所有的重要资料,而且财务报表还存在着一个普遍现象:报表数据信息伪造和不能完全反应企业的有关情况。单单依靠企业给出的财务报表极右可能造成企业并购时承受更大的风险。  (三)支付方法没有科性  是否选择了恰当的支付方法同样会影响到企业并购行为是成功还是失败,合并方首先要思虑到交易两方的企业结构为什么要选择并购该企业,在此基础上选择恰当的支付方法。现在,国内企业并购行为大多数使用的支付方法是:银行

7、存款支付或者承担被合并企业的债务。银行存款支付方法一般会使企业遇到资金运转苦难等流动性风险,但是承担被合并企业的债务的方法可能会加大合并企业的偿还债务的风险。  (四)集资方面存在问题  企业并购选则的支付方法常常会和集资方面联系在一起。能否筹集到资金和能否及时付款都会影响着企业并购行为的成功或失败。但是因为国内企业并购行为发展的比较晚,目前的金融市场还不够稳定,企业在进行资金筹集方面和并购的时候,尚存在筹集方法少、筹集对象短缺,没有更多的选择等困难,但是这些早就是阻碍国内企业并购发展的首要问题了。  三、

8、矿业权交易中的法律风险  (一)矿业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一方不配合办理报批手续时的风险  我国行政法规规定,矿业权转让合同经批准后生效。也就是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是矿业权转让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在合同一方(实践中多为转让方)出于某种目的而故意不履行报批义务,使合同无法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而生效的情况下,该合同对双方是否具有约束力,守约的一方能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争议。法院对此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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