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制度在人民银行的建立原则分析

内审制度在人民银行的建立原则分析

ID:9468402

大小:54.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5-01

内审制度在人民银行的建立原则分析_第1页
内审制度在人民银行的建立原则分析_第2页
内审制度在人民银行的建立原则分析_第3页
内审制度在人民银行的建立原则分析_第4页
内审制度在人民银行的建立原则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内审制度在人民银行的建立原则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内审制度在人民银行的建立原则分析一、目前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存在的缺陷  (一)现行管理体制使内审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一是现行体制下,内审监督不独立。内审部门与被审计的其它职能部门处于平行地位,在开展同级监督工作时很难摆脱感情色彩或受其它方面的制约。二是内审部门参与具体工作,不够超脱。内审机制本身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实施再监督,内审部门不能参与管理部门具体工作,不能代替管理部门对监管对象履行职责,实际上,一些行的内审部门已经直接参与各个职能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内审工作的客观性与权威性。  (二)内审

2、监督的内容不全面。目前,央行虽然明确了内审工作以促进内部管理为目标,内审检查范围也涵盖了管理效益方面的内容,但内审工作还缺乏一整套操作性较强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和办法,特别是在内控制度审计上,内审人员对内控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并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较难把握其宏观性和制度之间的协调。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职能部门的要害岗位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控制,对业务运行过程中的监督、评价及违规违章行为的贵任追究和处罚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罚权。二是央行没有专门机构负责全行内控评价工作,内控相关内容被分解到各项法规、制度、办法之中。三是评价体

3、系建设滞后,内部审计的咨询功能未能很好地发挥。  (三)内审监督方式单一,审计结果利用不够。一是监督手段受到一定的制约。近几年,内审监督存在重事后监督,轻事前防范,重现场检查,轻非现场监督的现象,后续审计、日常监督也处于起步阶段。非现场监督没有形成指标量化体系,不能通过日常分析发现潜在的隐患。现场检查,也存在“全面审计不全面”,随机性大等问题,单一的监督方式制约着内审作用的发挥。二是审计成果不能为央行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共享和运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由于审计出的问题具有“秘密性”,因而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往往

4、只能在审计部门、主要领导和被审计单位之间传递,很少延伸到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因而不利于各职能部门监督工作的开展,造成职能部门与监督部门的重复劳动,影响了央行内部整体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样,上下级行之间垂直利用审计成果也很不够,上级行对下级行审计成果的利用基本上限于上级行布置的全系统性的审计项目,而对下级行自行开展的审计项目,则仅仅是了解定期上报的一些简单的统计数据和简报,造成上级行对全辖的审计成果缺乏系统、全面了解,更谈不上充分运用,因而难以从全局角度通过审计成果的信息反馈作用对全行有关内控制度作出修订和完善。

5、  (四)审计方法及手段落后,内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一是内审人员由于受金融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局限,影响了内审工作质量。基层人民银行内审人员主要来自部分业务部门,熟悉单项业务的较多,具有综合素质的较少;熟悉传统业务的较多,掌握中央银行新业务的较少;熟悉传统操作技术的人员较多,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的较少。相对于内审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的特点仍显得不足。在开展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如会计、国库、货币信贷等内审项目时,往往抓不住问题的症结和关键,不能发现深层次的、隐蔽性强的问题,使内审检查缺乏深度,监督流于形式,同时可

6、能引起审计风险。二是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对中央银行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金融电子化业务融金融业务和科技手段为一体,增加了内审工作的难度,货币政策、金融服务等各项业务均开发和应用相应的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越来越难以绕过各项业务的信息系统进行审计。但由于内审工作起步较晚,信息系统审计仍然处于实验和探索阶段,还没有一套电子化的审计程序,缺乏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既懂业务、又懂科技的内审人员,对各项业务信息技术的内审一直是困扰内审工作的难题。内审部门以落后的手工手段去审计信息化处理的业务,与内

7、审工作发展的要求显得极不协调。特别是仅凭对书面业务的审计,而不接触计算机的处理和控制过程,并以此作出审计结论本身就存在不审慎因素。计算机犯罪的日常防范流于形式,风险隐患不易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客观上影响了内审效果的发挥。  二、完善内审工作的几点趁议  (一)理顺内审组织体系,提高内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超脱性。一是保持内审的独立性。中央银行内审部门区别于其他监督部门的特性在于它的独立性。正是这种特性,在监督检查、评价中才能保持客观、公正。内审工作应接受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应独立于业务部门,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

8、,以保证内审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公正,突出监督、评价、服务职能,发挥内部制约、内部监督作用,成为领导层加强管理的参谋和助手。二是提高内审的权威性。一些人认为内审工作同级监督难,主要难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和处理上。其实这正是内审部门缺乏必要的权威性造成的。因此可在各级人民银行建立内审工作委员会,直接接受同级人民银行的领导,代表同级人民银行行使内审工作监督权。或者各级人民银行采取逐级派驻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