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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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公司治理利益制衡立法改革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研究的重要课题,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企业绩效。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存进企业的股权结构合理化,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  公司治理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概念,从公司治理这一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  1、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

2、来合理的配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  2、广义的公司治理: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和个人。在这个层面上,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

3、公司各方面利益的制衡机制。  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所以公司治理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由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限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确切的说应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  二、目前公司治理的缺陷  当前,我国公司治理存在很多问题,重点表现是:  1、内部人控制。尤其是在国有企业转型过程中,公司治理严重扭曲,许多公司董事会形同虚设,董事会没有形成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科

4、学民主机制,经营班子内部“抱团”,变成由企业的经理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并使他们的利益在企业的决策中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  2、信息不对称。公司经理人员多是具有专业管理知识的人员,对公司盈亏状况、前景预测等信息了如指掌;而股东一方由于专业所限,往往难以知晓公司的关键信息,与经理人员相比其信息显然处于劣势。  3、代理成本高。股东与经理人员利益指向不一致。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其目标很明确,即公司利益最大化,从而自己亦能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而经理人员追求的目标是其自身利益最大化,这极有可能导致其作出决策、

5、管理行为时,偏离股东的要求,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亏了算股东的”,“赚了少不了自己一份”,造成高额的代理成本。  4、监事会职能的形式化。由于原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规定过于形式化,监事会在实践中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监事会基本是内部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很那起到制约、监督作用。  此外,董事会职权不明,董事和经理职权混淆;公司对经理层制约与激励不完善,经理层怠于行使或滥用职权;独立董事“不独立”,成为“花瓶董事”等,都是目前中国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缺陷。  三、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针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缺

6、陷,新《公司法》抓住了公司制度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重大问题与现实问题,如公司设立制度、一人公司制度、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制度、股东权保护制度等。具体来说,新《公司法》在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和完善了公司治理:  1、董事长的削权“革命”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创新。为从根本上消除董事长滥用权力的根源,制约董事长的权力,避免董事长恣意凌驾于董事会之上,新《公司法》从根本上削弱了董事长的权力,如董事长怠于履行股东会主持、董事会召集和主持职权时,副董事长或者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可依法律的规

7、定自动代行董事长的职权,而无须董事长的授权或者指定;董事长不再是公司当然的法定代表人(亦可由经理担任)。  2、激活了股东(大)会制度。公司治理权的根基在股东权,而股东权发挥作用的主要平台在股东(大)会制度。新《公司法》弘扬了程序严谨、内容合法的主旋律,激活了股东(大)会制度,从而使其真正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而非橡皮图章或“大股东会”。小股东获得了明确的股东(大)会的自行召集权和主持权,而非仅仅享有原《公司法》规定的召集请求权;为避免大股东或董事会独占股东大会的提案权,使小股东关注的问题在股东(大)

8、会上也能引起众股东的重视,新《公司法》第103条第2款确认了股东提案权。  3、强化监事会制度。首先,新《公司法》充实了监事会职权,该法第54条新增了弹劾权、股东会的召集权与主持权、提案权、诉权。其次,强化了监督手段,如新《公司法》第55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强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为落实经营者的忠诚义务,新《公司法》第6章第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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