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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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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税务机关培训系统再造浅探:[钟思安肖燕敏]一、税务培训现有模式1.组织结构。2.培训运作。人教科是税务培训的主要责任部门。根据市局、分局和税收一线等业务部门的要求,通过集中或分散的培训方式培训各级税收征管人员。3.主要问题。(1)所有培训内容均由人教科负责,工作量过大,一方面延长了实际培训的周期;另一方面使得人教科的资源过多消耗于对基础知识的培训,缺乏系统规划、优化培训以及满足紧急培训要求的能力。(2)人教科成员机关工作时间较长,直接接触业务相对一线征管人员较少,对税收业务缺乏充分的了解,客观上降低了培训对税收实践的指导作用。而外聘
2、高校教师或职业会计师由于缺乏具体的征收检查的业务背景以及缺乏对本地征纳市场的深入了解,理论结合实践能力较差。(3)由于集中培训是对一组人员开展的培训,而每个人的业务特点、能力状况并不相同,因此通过培训提高人员基本业务能力的作用较大程度地受到了针对性不足的抑制。(4)税收业务人员工作的技能及习惯需要逐项培养才能提高。但为保持培训的可操作性,一次业务培训通常必须包含多项内容。(5)受条件的限制,培训所学知识不能够很好地与实际工作结合,降低了培训对实践的指导作用。(6)在培训过程中,教员通常只能够传授带有普遍性的知识,无法逐个解决困扰每位税收
3、一线人员的实践问题,降低了培训效果。二、税务培训系统再造1.背景分析。培训内容中,税收征收与检查技能包括基本技能与高级技能。其中基本技能是基础的、可标准化的工作技能,主要与税收业务人员的工作习惯相联系;高级技能则是需要共同探讨与研究的内容,主要与税收一线人员的工作技巧相关。就实际工作而言,税收一线人员的态度和工作习惯比工作技巧更重要。2.总体特征。根据税收一线人员的特点,将征管技能分解为基本征管技能及高级征管技能,针对不同技能实施相应的培训方式。税务培训系统再造分两个阶段运行。第一阶段:(1)关键目标。使税收管理者正确树立培训观点,了解
4、培训手段,培养培训习惯,实现其由“管理者”向“管理者与培训者的双重角色”转变。(2)培训运作。税收主管是基本业务技能培训的主要负责人。根据税收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特点,运用标准化的教材,结合查账实际,在总局规定方式下系统全面地进行培训,达到提高税收业务人员基本技能、改善其工作习惯的目的。人教系统是进行各种技能培训及完善培训系统的主要责任部门。根据总局和省、市局人教处及分局业务单位的要求,可以利用已有或自制的教材,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培训各级税收业务人员。业务培训部是项目推广的主要责任部门。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合适的税收业务培训推广行动,并
5、负责推广初期的项目维护及完善。(3)新的内容。引进新的培训形式,即运用线路辅导的方式,提高培训的实践性及与日常工作的融合度;强化培训与阶段性考评相结合,帮助税收业务人员培养业务习惯、提高业务技能;税收主管担任培训员,在统一标准的条件下,提高培训的实战性和本地化程度;通过业务能力评估标准化,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客观性。第二阶段:(1)关键目标。在确保第一阶段变革成果的基础上,解决税务培训系统再造带来的新问题。(2)培训运作。税收主管仍然是基本征管技能培养的主要责任人,运作方式仍同第一阶段。培训发展部既是高级技能培训及完善培训体系的主要责任部
6、门,又是基本税收业务技能培训项目执行的监督及系统支持部门。一方面,监督项目的执行状况;另一方面,根据总局整体要求和省、市局及分局业务部门的要求,补充设计标准化资料、维护和完善项目执行系统的运行。(3)特别要求。在培训发展部设立一个熟悉税收业务基本状况的项目人,主要负责业务培训项目的维护和发展;项目重新由部门内监督转为部门外监督后,项目监督力度的保持需要特别注意;同时特别关注各级主管观念的转变程度及项目推广初期的执行状况,发现不良倾向和问题要予以及时纠正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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