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期货公司有关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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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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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期货公司有关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问题的思考随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颁布,国家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政策的实施,连续几年期货成交量的快速增长,期货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度大大提升,行业各项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笔者作为一名从业人员,对当前影响期货公司发展的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和思考,期待有关部门决策时予以参考。  一、关于应付客户保证金会计核算的问题 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4号),期货经纪机构必须按每一个客户开设保证金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在期货公司客户数量少和出入金不频繁的情况下,应付客户

2、保证金会计核算工作量并不大,而且有利于实施监管。但随着期货公司客户数量的增加,加上银期转账出入金方式的便捷,应付客户保证金的会计核算工作量大大增加,无论编制、复核会计凭证,还是打印、装订会计凭证,已不能适应期货行业的发展。股指期货推出后,会计人员将更不堪重负。由于客户每天可以通过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系统查询其权益和交易情况,加上期货公司结算系统按客户已进行明细反映,财务账再按客户进行明细核算已无必要。  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处理建议:由财政部门会同监管部门修改有关制度规定,明确期货公司可以汇总核算应付客户保证金。  二、关于风险监

3、管报表编报的问题  目前期货公司按月编制、报送风险监管报表,主要包括净资本计算表、分离资产报表、权益变动表、经营业务报表、客户资产管理报表和按会计科目列示的明细表。这套报表从静态和动态、从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从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从规范运作和风险监控,多角度分层次地将期货公司多项指标通过报表体系勾稽关系反映出来。这套报表数据较为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期货公司的经营活动和风险指标情况,但由于经营活动的复杂性,仍有需完善之处。  例如,当期货公司发生多收客户手续费收入时,按照会计准则应予以红字冲回,但风险监管报表中的经营业务报表

4、是根据客户实际交易计算出的手续费收入,无法解决多收手续费收入红字冲回问题。笔者建议,将经营业务报表中加入此调整项目。  再如,客户资产管理报表中客户权益未包括穿仓客户造成的穿仓金额,而穿仓客户并没有进行销户,在进行统计时,造成客户权益与客户数量不匹配。笔者建议,将客户资产管理报表统计客户权益与客户数量匹配起来,明确客户权益与客户数量的统计口径。  三、关于中间介绍业务收入重复纳税的问题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部分证券公司可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此举对整合金融资源、丰富投资品种、扩大期货行业规模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个别认识

5、超前、行动快速的证券公司率先为期货公司介绍商品期货投资客户,相关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入中由证券公司介绍客户创造的收入达到50%左右。如何合理划分两者手续费收入,避免重复纳税问题亟需解决。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参照期货公司上缴期货交易所手续费方式,明确期货公司先确认分配给证券公司的部分,然后再确认期货公司应得手续费收入,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共同参与分配中间介绍业务收入,避免出现重复纳税问题。  四、关于交易所减免手续费收入确认的问题  为促进市场活跃程度,目前交易所针对部分交易品种按会员交易量和持仓等指标给予一定的减免手续费优惠,但这

6、部分减免手续费期货公司并没有得到而是支付给了相关客户。按目前结算规则和有关规定,期货公司应将该部分减免手续费全额确认收入,并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期货公司并没有得到这部分收入,这样做就是增加了期货公司的税收成本。  笔者建议,交易所在对会员结算开具发票时,将减免手续费部分明确支付对象为客户,这样期货公司可客观反映实际营业收入,或者交易所将减免手续费直接在上缴交易所手续费中扣除。  五、关于实物交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问题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客户进行实物交割时,交易所向买方会员开具增值税发票,向卖方会

7、员收取增值税发票。买方会员向买方投资者开具增值税发票,向交易所收取增值税发票。卖方会员向交易所开具增值税发票,向卖方投资者收取增值税发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期货公司作为金融服务业,是营业税纳税主体,而不是增值税纳税主体。在实物交割过程中,仅是作为“经纪人”转交有关实物交割的单据,而并不是交割主体。在期货公司作为增值税主体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进行申报时,由于没有增值额根本不存在增值税问题,导致期货公司每月进行增值税零报税,既加大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又加大了期货公司的工作量,而且与税法精神相悖。笔者建议,交易所

8、从实际出发,从方便会员和投资者出发,对有关规则进行修订,理顺程序,简化操作,规范运作。  六、关于期货居间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在期货经营机构业务运行中,居间人是期货经营机构市场开发重要力量。由于期货公司规模小、资本实力弱,致使居间人承担了大部分市场开发费用,按目前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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