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案件的司法会计检查技巧

挪用公款案件的司法会计检查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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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挪用公款案件的司法会计检查技巧司法会计检查,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对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的司法检查。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对宏观经济监管力度和微观经济调控手段不断加强,挪用公款案件涉及的作案手段也愈加隐蔽、愈加方式多样。为有效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分子,提高诉讼调查质量,作为司法会计师,必须熟悉挪用公款案件司法会计检查的目的要求,熟知挪用公款案件的各种作案方法及类型,熟练掌握不同的检查技术方法与技巧,以应对各种手段挪用公款案件的检查需要。一、挪用公款案件的司法会计检查的目的要求根据《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的定义及全国人大常委会

2、、最高人民法院对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解释,司法会计师在协助侦查人员实施司法会计检查时,应当明确需要查明的下列事实:1.挪用公款的次数、每次挪用公款的金额、归还次数、每次归还数额及案发时未还数额。2.挪用公款的开始实施时间、每笔归还时间及“挪”的时间跨度。3.被挪用款项的去向、用途及获利数额。4.被挪用款项的应计利息。5.被“挪用”款的性质,即被“挪用”的款项是国家所有、集体所有还是其他情形。除上述检查目的外,司法会计师还应当关注可能涉及的司法会计鉴定问题。例如: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非经营活动时,应当建议侦查部门提请进行投资损益或经营损益问题鉴定,以便查明挪用公款的非法获利额。还有

3、一种特殊情形是,村民委员会等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履行国有土地的经营及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支付等七项管理工作时,挪用的款项属性既有国家拨付的资金也有村民集体资金,这涉及到挪用公款或挪用资金两个罪名。这种情形中,可能需要司法会计师通过司法会计检验或鉴定,通过确认被挪用款项的资金,为侦查部门确认被挪用款项的性质提供证据,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挪用公款案件出现的新特点。二、挪用公款案件的作案方法类型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均是本单位一定数额的款项或款项凭证,犯罪嫌疑人常用的作案方法主要有盗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延期报账、冒领预付款、抵押贷款、虚报应付款、擅自审批付款等。但挪用公款案

4、件的作案方法尽管存在着千差万别,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种类型:1.单笔挪用公款。即犯罪嫌疑人作案次数为一次,挪用笔数为一笔的行为。其特点是作案过程简单明了。2.多笔挪用。即在某一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挪用次数为多次,或一次挪用多笔公款。3.连环性多笔挪用。即多次挪用款项,并以后次所“挪”的款全部,或部分归还前次所挪用款,而另一部分继续“用”出去的行为。4.混合性多笔挪用。即犯罪嫌疑人将本单位的钱与个人的钱混合使用,当收大于支时,差额部分挪作他用;当收小于支时,不足部分用已挪用的钱或自有的钱支付。这种类型往往发生在单位财务管理非常混乱,作案者又是单位的出纳或现金经管者时。其特点是不易确定挪

5、用次数和归还次数,不易分清挪用了哪笔钱,偿还了哪笔钱。三、挪用公款案件司法会计检查技术方法探析根据挪用公款案件的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是既有“挪”的行为又有用的行为才会被法律所追究,“挪”而未用不构成犯罪。笔者总结多年从事司法会计技术工作的经验,认为司法会计师通常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法,协助侦查部门发现和查证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1.时间核对法。即通过核对各类收款凭证的开具时间与款项的入账时间,来证实款项是否被“挪”。如款项的入账时间大大滞后于收款凭据的开具时间,即可列为嫌疑账项,供侦查部门进一步追查。2.审阅法。即通过对账面上所有付款凭证的审查,来发现嫌疑账项,并

6、进一步跟踪追查的方法。如预付或借出款项,付款凭证没有经过单位领导或其授权人审批,款项即被付出。3.提示侦查部门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或预付款,通过实地调查取证或协查等方式,证实应收或预付款是否已被收回。4.协助侦查部门通过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存货等实物进行实地盘点,来证实账实是否相符。5.协助侦查部门核对银行存款。这是查处挪用类案件的“杀手锏”,具体方法是将银行对账单与银行结算凭证逐笔勾对,来确认嫌疑账项的方法。使用该法时,特别要注意金额相等且长期未达的账项,须进一步追查原因。6.分期余额分析法。即对单位财务管理混乱,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或部分收支单据均没入账,现金保管员涉嫌混合性多笔

7、挪用且已逃跑的情况下,为司法机关提供立案追逃依据或侦查方向,确定挪用时间、数额大致范围而采用的方法。具体方法是将所有没入账的单据按时间先后顺序重新恢复现金日记账,分月计算当期收支发生额及月末余额的一种方法。如将某单位恢复后的现金收支及余额编制现金分期余额分析表,如表1。如果上表结余中不存在白条抵库现象,由于2、3、4、5月份现金余额均大于50万元,鉴定人即可作出现金至少被“挪”50万元,被“挪”时间4个月的鉴定结论,至于“挪”的准确数额和“用”的具体情况,须待嫌疑人到案后由侦查部门作进一步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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