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363799
大小:39.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4-29
《山东英才学院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山东英才学院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山东英才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是我院根据创新型人才培养需要,在已有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各主要学科、专业、课程、培养模式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改革实践,为最终形成一批改革力度大、具有创新特点和实质性重大突破的教学改革成果而设置的。第二条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水平
2、,教改项目面向全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第三条坚持“以立项促教改,以教改出成果”的指导思想,加强教改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研究进度和质量,推动我校“教改”实践的良性循环。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五条校级教改项目的立项,每2年申报一次,一般于秋季学期进行。第六条立项原则:1.项目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能为我院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或为教学实践提供指导。2.项目立意新颖,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完成
3、项目任务的基本条件。53.申请的项目应注重集成和应用已有的成果,结合学院实际和专业特点,具有继承性、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行性,项目预期能取得明显的改革成果,具备较强的使用价值和推广价值。4.项目成果能长期服务于教学。5.申请经费比较合理,充分考虑研究所需的资金,并能量入而出,节约使用;6.学院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重点扶持符合学院教研方向、有利于重点专业建设的产学研结合的项目。第七条 申请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研究生或具有讲师以上技术职称,有一定的教学
4、实践经历并有较好的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2.项目负责人应该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并承担项目的主要研究工作;3.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无未结题的教改项目。凡验收不合格或没有按规定完成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学院将取消其申报新项目的资格。第八条项目申请程序:1.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申报文件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送所在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时间统一送交教务处;2.申报项目必须经过评审才能立项,申报项目评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3.教改立项申请书由教务处汇总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评审结果经全院范围的公示后,送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批,最后以学院文件的形式公布。第九条申请人应在申请前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使申请的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现状和发展趋势基本清晰、方法和措施得当,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第十条5申请书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如项目组主要成员涉及几个单位,则应由主要成员所在单位会签,以保证人员落实到位。单位签署意见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能,如本单位申请的几个项目可以合并进行研究,则应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批准立项后向教务处提
6、交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财务处将以此为依据审核报销单据。项目执行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支出预算,按照进度实施和使用经费,必须按照规定期限结题并结账。第十二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院关于专项资金的立项、使用、考评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第十三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相关资料、打印复印相关材料、调研、软件开发、成果鉴定费用支付及相关耗材等费用的开支。第十四条对于无正当理由,经中期检查未完成研究计划进度者,将中止经费卡的使用,并停拨后续经费。第十五条对项目负责人
7、因工作调动、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而被撤消或终止的项目,学院停止继续拨款,并收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第四章项目检查与结题验收第十六条教改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监控相结合的方法,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违反教务处和财务处制订的教改立项相关管理制度,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相关责任。第十七条学院将在项目建设中期,组织专家对各教研教改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在接受检查之日的10个工作日之前,要向检查小组提交项目建设中期检查表和自评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中期检查未能通过的项目,学院将
8、限期整改,经验收达标后再予以资助。5第十八条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长期项目可分阶段申报。第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送教务处审批并备案:1.更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2.变更项目名称;3.变更成果形式;4.确有必要对研究内容作的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有权终止项目实施并冻结或收回项目经费:1.研究成果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4.获准延期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