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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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办法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入业务一、转入条件1、北京有工作单位,在朝阳区正常缴纳社保,存在实际缴费;2、非“北京市户籍”人员,从2010年1月起,第一次在北京参保缴费时,男性须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3、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应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二、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准备所需材料朝阳社保中心大厅一层31、32号柜台现场排队递交材料(无需预约取号)三.所需材料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各一份,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必须填写正确,单位加盖公章;2、外省市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

2、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随军配偶提供《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外省市医疗保险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时申请转入,须提交两份复印件)注:第1、2项业务表格可通过朝阳社保中心网站http://cysbwz.bjchy.gov.cn/“下载专区”下载打印。四、办理地点:朝阳社保大厅一层31、32号柜台五、办理时间:全月受理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六、注意事项1、在提交转入申请前,单位须先通过企业数字证书核查以下个人信息:一、“参加工作日期”是否早于或等于外省开具的《缴

3、费凭证》缴费起始时间,如果不合要求,需在提交转入申请材料同时提供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复印件一份,单位盖章;二、“缴费人员类别”是否与户口本的户口性质一致,如果不合要求, 需提供①《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单位盖章。(表格可通过朝阳社保中心网站http://cysbwz.bjchy.gov.cn/“下载专区”下载打印)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时注意:"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栏的内容根据《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中

4、的内容进行填写,包括: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名称(全称)、原参保地经办行政区划代码(6位)、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地址(详细地址至某街道某号)、邮政编码(6位),上述信息必须填写准确、清晰。在不确定养老、医疗保险在同一经办机构的情况下,切勿照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上的机构名称和地址。3、所有材料和复印件均要求A4纸单面打印、复印。七、温馨提示转入办结情况可在朝阳社保网站“业务公示”栏中查询。转移接续咨询电话:010-8582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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