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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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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在我国的探索和实践的论文 摘要:只要世界贸易没有完全实现自由化,存在歧视性或差别待遇,那么原产地规则就会继续存在。原产地规则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在货物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服务贸易地位的不断提升,原产地规则逐渐被引入服务贸易领域。我国通过cepa的先试先行机制以及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对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进行了初步探索和实践,但有关原产地规则在服务贸易领域的研究还应不断加深和拓展。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不强,结构不平衡,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秩序,在我国服务贸易难
2、以接受全面自由竞争的情况下,我国服务市场的开放只能在适当的贸易保护条件下进行。制定和实施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是一个可行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途径。 关键词:国际服务;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区域贸易;贸易协定。 只要世界贸易没有完全实现自由化,存在歧视性或差别待遇,那么原产地规则就会继续存在,而且随着服务贸易地位的不断提升,原产地规则逐渐被引入服务贸易领域。服务贸易引入原产地规则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识别服务提供者的国籍来判定其是否可以享受市场准入优惠和国民待遇。由于服务贸易范围广泛,情况复杂,需要进行逐
3、步探索和实践才能形成比较完善的规则。 一、国际服务贸易及其原产地规则。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间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一种贸易方式。国际服务贸易作为建立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升级基础上的新兴产业,对提升各国产业结构有着巨大作用,它日益成为推动各国和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二战后,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自由化程度加强,对国际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WWw.11665.COm它的强劲增长是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国际化的必然结果。服务贸易自由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内容
4、。 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商品,与货物贸易一样也存在原产地。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是指各国用以确定国际服务贸易中服务产品的原产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法律、法规及行政决定。在wto框架下,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共同构成国际贸易的基石。服务贸易是世贸规则框架规范的主要内容之一。但在原产地规则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各国往往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领域没有足够的重视。wto的《原产地规则协议》也仅适用于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并未提及。 在现有的wto框架下,对服务原产地的确定主要依赖于gats相关条
5、文的理解。 1994年4月15日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英文简称gats)为服务贸易国际化、自由化及法制化奠定了基础。 gats对服务原产地的界定是以服务提供者的原产地为基础的,根据gats第28条(g)(j)(k)(l)(m)(n)的规定: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服务的任何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这两种模式下服务的原产地问题便转化成如何界定另一成员的自然人和法人问题。“另一成员之自然人”是指居住在该成员或任何其它成员境内之该成员自然人,且依该成员之法律系该成员之国民或在该成员有永久居留权者;“另
6、一成员之法人”分两类:第一类是依该成员之法律所设立或组成,且在该成员或其它成员境内从事实质商业行为者;第二类是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者,是指该成员之自然人所拥有或控制者或者由该成员法人所拥有或控制且满足相应的资本控制标准的。 gats仅仅是框架协议,具体的原产地规则需要由wto成员通过谈判制定。尽管服务发展迅速,但是服务贸易谈判速度却不尽如人意,到目前为止仍未达成统一明确的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 二、我国对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的探索和实践。 迄今为止,我国也没有制定完整的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只
7、是在区域贸易协定中进行了初步探索和实践。 1.我国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展。 中国在区域贸易自由化方面起步较晚。步入21世纪,我国开始了研究、谈判和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积极参与各种形式和机制的区域经济合作,促进贸易自由化。截止2011年,中国已经签订了10个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和1个优惠贸易协定《亚太贸易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其贸易额约占中国贸易总额的20%。在我国签订和实施的11个区域贸易协定(rt
8、as)中,除了亚太贸易协定外都涉及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内容。 2.cepa对服务贸易原产地的规定。 cepa是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单独关税区之间分别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其最大的特点是单向优惠,即内地对港澳给予优惠,但不要求港澳给予内地反向优惠。它是目前中国内地第一个全面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定。cepa没有专门的服务原产地规则,只是在《安排》 的附件五《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中对“服务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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