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制度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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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制度探究 摘 要:由于市场的无效性,独立董事制度是解决基金利益冲突问题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基金独立董事治理功能是有效的。本文分析了我国投资基金管理结构的缺陷,归纳了西方学者关于独立董事在基金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并结合我国契约型基金的现实,对完善我国投资基金独立董事制度提出了政策建议。开题报告/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关键词:独立董事;投资基金;治理结构一.问题的提出13  独立董事制度在美国基金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基金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主要是为了对投资

2、公司进行监督,以防止投资顾问滥用其权力谋取非法利益,保护股东利益。《1940年投资公司法》为基金建立了一种独特的治理机制,这种机制的最大特点是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独立董事的作用来监督基金组织结构中管理层与投资顾问的潜在利害冲突,这种制度设计为保证美国投资基金业的发展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为进一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控制基金的代理问题,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我国也试图引入基金的独立董事制度。2001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完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人选制度的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包括正在筹建中的公司)实行

3、独立董事制度,其人数不少于公司全部董事的三分之一,并多于第一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关于完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人选制度的通知》发布后,各基金管理公司纷纷根据通知的规定设立了独立董事,但与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一样,许多人对基金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认为独立董事根本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作文/zuowen/  实际上,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性也遭到来自各个方面的批评,近年来美国所发生的一系列法律诉讼案件也揭露出许多独立董事上的不合理之处。与美国不同的是,我国目前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持有人并

4、不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独立董事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代表的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利益,而不是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这为我国实行基金独立董事制度增加了新的难题。如何在契约型基金中保证独立董事制度发挥有效的作用是完善我国基金治理结构的重要理论问题。二.我国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的缺陷13  我国投资基金所采用的治理结构类似于英国和香港单位信托基金治理模式。这种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相互分离,各自为独立法人,两者没有任何关联或隶属关系,同时强调基金托管人对管理人实行监督和制衡。但它的弱点是在基金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基金管

5、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关系界定不清,因而其各自的角色及其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是很明晰,这无形中减弱了各方的责任性,而准确地界定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关系,对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极为重要。另一方面,由于基金管理人实际上负责基金管理和运作,因而,作为监督者的托管人由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托管人难以对管理人实施及时有效督。我国在引入证券投资基金制度时,基金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着一些问题:思想汇报/sixianghuibao/  1.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代表缺位13  从投资基金的内部构造来看,基金托管人的地位决定了其须依信托法为基

6、金及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而管理和处分基金资产。但在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中,基金托管人的地位和权责都较为含糊。《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都要求托管人具有保管基金资产的职责,监督基金的投资运作,但并未明确规定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监督,对在实践中究竟由谁作为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代表这个问题存在含糊的看法,多数基金契约对此采取回避的态度。另一方面,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发起人又与托管人共同签订基金契约和托管协议,并有权提名基金托管人,从而又使得托管人处于一种相对从属的地位。《暂行规定》第15

7、条又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基金,应当委托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可是由谁代表基金来行使这一委托的权利,从现行法的规定中也难以得到明确的答案。  2.受托人与保管人功能合并,并由银行来担任  尽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托管人的十一项职责,但其主要侧重于对有关资产保管及基金清算事项的规定,而对于托管人监督职责则规定得比较原则,缺乏对基金托管人在监督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明确规定。由此而产生的结果是在实践中基金托管人重保管功能,轻监督职能,使得对

8、管理人的监督和基金资产的风险控制的职责流于形式。论文代写  3.我国现行的规定存在严重缺陷13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三)规定,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基金托管人依该条之规定所负的职责究竟是一项监督权还是监督的义务,现行法也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多数基金契约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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