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270583
大小:38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4-25
《2018CPA经济法苏苏预习班040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第四编 预备知识第一章 合同法基础知识 一、学习脉络 二、合同的订立 1.订立过程: (1)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核心标志: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VS要约邀请: 【示例】A需要采购一件设备,向甲、乙、丙、丁发出招标书,然后甲、乙、丙、丁针对招标书的内容进行了报价,最后,A选择了甲中标
2、。 【分析】A向甲、乙、丙、丁发出招标书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甲、乙、丙、丁针对招标书的内容进行了投标报价的行为属于要约;A选择了甲中标的行为属于承诺。 (1)概念: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没有法律约束力。 (2)例子: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要约VS新要约: 【示例】甲发函给乙称:有一台设备出售,型号为AX3,售价为12万,有意者可联系。乙回函给甲称:价格能否便宜点,10万如何?
3、之后甲同意10万的报价。 【分析】甲的发函为要约,乙的回函为新(反)要约,甲同意表示承诺。更多资料+Q786468331 第5页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 4.撤回VS撤销: 三、合同的生效 1.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1)成立VS生效:当事人达成合意,意味着合同成立;合同是否有效,还要看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 (2)生效的要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4、有效: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成立、生效、效力瑕疵的关系: 4.效力瑕疵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有“硬伤”如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可撤销意思表示有“瑕疵”如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不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效力待定能力有“欠缺”如无权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自身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更多资料+Q786468331 第5页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5、 经济法 四、合同的担保 1.担保的方式: (1)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 (2)抵押权: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担保的财产不移转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享有的就所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3)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作为债务的担保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的权利 (4)留置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
6、产,将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5)定金: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向对方预先付给一定数量货币的担保方式。 2.一般保证VS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适用情况债务人不能履行时找保证人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意选择先诉抗辩权有无先后顺序有,保证人在后,是补充责任无 3.保证VS保全: (1)合同保全: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赋予债权人用以保证其债权实现的措施。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7、 (2)合同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 4.定金VS订金VS违约金VS赔偿金: (1)订金(预付款):表示愿意购买物品或服务而预先支付的一部分钱。合同未履行时,接受预付款的一方必须如数返还款项,且无担保作用。 (2)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向对方预先付给一定数量货币的担保方式。定金的作用包括证约、预先给付、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应双倍返还定金。 (3)违约金:合同义务人违约时,应给
8、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惩罚与补偿性双重功能,因此,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和违约人主观上有过错,即应支付违约金,而不考虑债权人有无实际损失。 定金违约金更多资料+Q786468331 第5页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交付时间合同履行前交付有违约行为发生后交付效力具有证明合同成立和预先给付的效力不具有证明合同成立和预先给付的效力性质不同合同担保的作用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注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