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论文—“再来一瓶”的经济法学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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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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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来一瓶”的经济法学审视  提要 “再来一瓶”是饮料行业常用的促销手段,在为饮料生产者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现实层面的法律问题。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应当认定“再来一瓶”的表述构成生产者和零售商对消费者的要约,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即构成承诺,消费者与生产者和零售商之间分别成立有奖销售合同,因此应当课以生产者更严格的义务,促使其履行兑奖义务。关键词:有奖销售;法律性质;成因;对策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一、“再来一瓶”的现状与问题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抽奖式有奖销售是商品生产者为了争夺市场所经常采取的促销方式,

2、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饮料行业。抽签、摇号是典型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方式,但抽奖式有奖销售方式并不限于这些方式。在有奖销售中,凡以偶然性的方式决定参与人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式有奖销售,而偶然性的方式是指具有不确定的方式,即是否中奖只是一种可能性,既可能中奖,也可能不中奖,是否中奖不能由参与人完全控制。  目前,中国市场上的主要饮料品牌,如可口可乐、康师傅、娃哈哈、统一等,都普遍采取在饮料包装上印有“再来一瓶”的方式开展抽奖式有奖销售。例如,为大家所熟知的娃哈哈“营养快线”果汁酸奶饮料包装上的表述如下:“即日起,凡购买本活动促销装娃哈哈营

3、养快线(500毫升、350毫升)揭盖发现盖内刻有‘再来一瓶’字样,即可凭完整中奖瓶盖就近选择娃哈哈饮料销售点或娃哈哈指定兑奖点免费兑换500毫升娃哈哈橙汁饮品一瓶。本活动综合中奖率27%,兑奖截止2010年7月31日,本活动限在辽宁省及内蒙古赤峰市开展。”其他品牌饮料包装上的表述基本与此一致。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买饮料中了奖却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兑奖的情况司空见惯,例如:零售商拒绝兑奖、指定兑奖点稀少、在兑奖时自主选择权受到侵犯等。这就使得一些具有现实性的法律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二、“再来一瓶”的法律性质分析  承前文所述,饮料

4、包装上所载有奖销售表述是否构成要约?如果构成,哪些主体受到该要约的约束?这些问题决定着争议的性质、解决争议的法律适用以及最终责任的承担主体。  首先,饮料包装上所载的有奖销售表述构成要约。一项意思表示能否构成要约,要看其是否具备要约的有效要件。第一,载于饮料包装上的有奖销售表述是由特定的商家(包括饮料的生产者或者零售商,下同),向消费者作出的意思表示,符合发出要约的主体条件;第二,开展有奖销售的饮料往往在其包装显著位置载明“再来一瓶”等字样,并利用电视广告、海报、促销会等方式向消费者表明其有奖销售的意图,饮料生产者和零售商这样做的

5、意图就是为了诱使消费者购买其饮料,进而达到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目的,因此饮料瓶上所载的有奖销售表述完全是饮料买卖合同的一项附属条款,据此可以判定,在商家与消费者订立的饮料买卖合同时,理所应当地包含着双方就有奖销售内容订立合同的意图;第三,饮料包装上的有奖销售表述是商家向不特定的消费者作出的,但是因为饮料的销售对象本身就是不特定的消费者,并且商家具有与所有受要约人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所以可以认为该项要约是向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所有受要约人发出的;第四,饮料包装上所载明的表述具体确定,具备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例如,娃哈哈“营养快线”果汁

6、酸奶饮料包装上的表述中就包含了有奖销售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和地点,并且根据消费者与零售商之间的饮料买卖合同的内容可以确定有奖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名称和住所,因此该项表述的内容具体确定,构成要约;第五,在消费者从零售商那里购得饮料时起,饮料包装上所载明的要约就到达了受要约人——消费者,并且消费者也以购买的行为表明了其对该项要约的承诺。  其次,发出要约的主体包括饮料生产者和零售商。饮料包装上所载明的要约既是饮料生产者发出的要约,也是销售该饮料的零售商所发出的要约,任何购买了该饮料的消费者都同时构成了对饮料生产者和零

7、售商要约的承诺,此时消费者分别与饮料生产者和零售商之间成立有奖销售合同。零售商从生产者处购进饮料并摆上自己的货架,然后再出售给消费者,零售商出售的不仅仅是饮料的所有权,饮料包装上所载明的一切权利也随之转移给了消费者。因为零售商购进饮料的目的就是为了转售,并且开展有奖销售所针对的对象自始就是消费者,而非零售商,所以这种权利转移是饮料生产者在向零售商出售饮料时已经能够预见并且默许的。因此,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虽然没有直接的买卖合同,但却成立了有奖销售合同。至于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因买卖合同的存在,零售商负有保证消费者获得饮用功能并实现饮

8、料包装上所载明的一切权利的义务,此时,饮料包装上所载明的内容便成为了双方合同的一部分,实际上就等于零售商与消费者借用载于饮料包装上的表述订立了一个有奖销售合同。  至于零售商将饮料出售给消费者的行为是与消费者订立新的有奖销售合同还是加入生产者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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