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行政权力清单

市安监局行政权力清单

ID:9211524

大小:108.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4-22

市安监局行政权力清单_第1页
市安监局行政权力清单_第2页
市安监局行政权力清单_第3页
市安监局行政权力清单_第4页
市安监局行政权力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市安监局行政权力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市安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八)其他职权类(共9项)序号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1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二类生产、经营单位、第三类生产单位备案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

2、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前两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安监总局第5号令)第十八条:“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收环节1.接收责任:安监三科接收备案材料。安

3、监三科1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否监管环节2.事后监管责任:市局三科加强对备案企业的监督检查。其他需要履行的环节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履行的责任事项。服务电话:0392-3327859投诉机构:0392-3327859投诉电话:0392-3327859服务地点:市政府第二综合楼南一楼120房间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40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

4、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收环节1.接收责任:相关业务科室接收备案材料。安监一科、安监二科、安监三科5个工作日无否监管环节2.事后监管责任:相关业务科室加强对备案企业的监督检查。其他需要履行的环节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履行的责任事项。服务电话:0392-3327859投诉机构:0392-3327859投诉电话:0392-3327859服务地点:市政府第二综合楼南一楼120房间33.应急预案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17号令)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

5、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6、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收环节1.受理决定责任: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收备案材料。应急救援指挥中心5个工作日无否监管环节2.事后监管责任: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强对备案企业的监督检查。其他需要履行的环节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履行的责任事项。服务电话:0392-3327859投诉机构:0392-3327859投诉电话:0392

7、-3327859服务地点:市政府第二综合楼南一楼120房间4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