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汽、空气、成品油(柴油、汽油)等。 5.1.2 能源计量的范围 a 输入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b 输出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c 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d 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e 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5.1.3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原则 a 公司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要充分考虑现行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指导作用,要满足生产工艺和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 b 公司能源计量,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和分项统计和核算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