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困境与出路

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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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境与出路吕瑞岩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在性质上虽然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但其拥有不同于普通劳动者的特性。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引发的劳动争议在法院的案例中是层出不穷的,高管人员在劳动管理中经常面临法律适用难题,分析高级管理人员在劳动管理中现实困境对界定高级管理人员劳动者的身份问题K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以便于处理实践中各类高管劳动争议问题。关键词:高级管理人员;劳动者;劳动争议;路径选择;一、髙管人员适用劳动法之现实困境(一)高管薪酬问题。企业高管的高薪报酬曾一度引起社会的哗然,已不单单是劳动者个人收入问题,关系着社会财富的分配。伴随着2

2、009年《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限薪令”的出台把高管薪酬问题被推到了最高峰。主要从“适用范围、规范薪酬管理的基木原则以及薪酬结构和水平、薪酬支付、补充保险和职务消费、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进一步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作出了规范。”与普通劳动者相比,高管人员在工作时间、地点、内容以及方式上都有较大的自主权,要求实行严格的工作制度在目前的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劳动法》第44条规定了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情形,该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公司恶意剥夺劳动者的劳动力与劳动时间而作的规定。倘若公司高管也可以肆无忌惮的使用该规定,则可能会诱发道德风险,高管故意制造

3、加班理由从而获得高额的加班费。高管人员在公司屮得到极高的经济奖励,不但享有高额年薪,还享有巨额安置费、住房补助费,参与按劳分红,享有公司期权等等。法院一般认为高管人员的加班事实认定证据不足,因为不实行打卡制,无法确定是否超过了正常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情形。作为管理者的公司高管极有可能利用职务便利故意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MJ,诱发道德风险,要求公司就支付两倍工资的情形。因此,高管身份的特殊性显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二)高管与工会的关系问题。工会是代表劳动者的利益,是站在管理方相对立的地位,具有独立性,不应该参与企业的内部管理。工会

4、的职能也在进行转变,总体来看,工会己经不再主要是充当组织文娱活动等类似的角色了,而是在为工人谋福利、创业绩。在我国,不少企业高管在工会中身居要职,高管具有着“总经理”或“工会主席”的身份。依照我国《工会法》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高管作为特殊的劳动者,自然成为工会的会员,难免作为管理方的代表与企业职工同属于一个工会。同吋肩负着企业管理者的利益与企业职工利益,这种矛盾与尴尬的局面不但在工会屮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抑制工会的发展,间接损害劳动者的工会权益。“这种角色混淆和定位不清的状态,使工会难以履行其职责,同时对管理者履行职责也极为有害。”为

5、了防止工会制度趋于形式化,有必耍参照国外立法,提高高管加入工会组织的门槛。(三)高管离职纠纷问题。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下,高管人员成为各类企业争相聘用的稀缺人才,一旦离职,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主耍体现在: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的适用问题、禁业限制和经济补偿金的适用问题。《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规定的禁止其任职资格的情形时,按照147条第3款的规定,公司“应当”解除其高管职务。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时才冇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因而高管就出现被解除职务却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现象。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制度的规定,现只存在培训服务期的违约金和

6、违反竞业限制保密义务的违约金这两种情况中。高管人员在劳动期间的禁业限制就是法定义务,在离职后才是约定义务。但是,高管人员频繁辞职或者跳槽的行为带给公同巨大的损失。依据《劳动合M法》第47条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限制额度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一般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可是实践中由于高管人员年薪数额巨大,所得到的经济补偿金往往是普通劳动者的好几倍,明显有违立法初衷。二、高管人员劳动管理的对策研宄高管人员适用劳动法之所以网难重重,主要在于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劳动法木身的立法规范没有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差异性,这也是由于物质经济条件所限制,由于1994年的《劳动法》确实在不充分的市场经济土壤卜诞生的,

7、不可能穷尽所有类型的劳动者。其次法律理念的价值冲突带来了劳动法与公司法的对抗,一方面代表社会本位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者、实现公平,另一方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公司法强调双赢互利,高管人员接受着这二者的双重调整,存在冲突与矛盾是在所难免的。再次高管人员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导致其具有特殊性,高管人员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时可以以自身具有特定技能、管理经验、才能、专业素养等与公司协商合同,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妥协的情况。故高管在适用劳动法的一些条款时难免会出现对公司或对其他弱势劳动者的不公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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