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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8
《2014年湖南文理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学历学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4年湖南文理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学历学位宣讲提纲一、人才培养方案1、介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就业走向。2、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特点根据我校建设现代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遵循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切实以学生就业为导向,突出能力培养,注重各教学环节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连续性,构建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课程教学体系:一是强化实践,突出应用,适当减少理论课教学时数,加大实践教学比重,把课堂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二是紧扣市场,动态培养,可根据行业、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变化,自主调整专业方向或方向模块课程;三是尊重个性,拓展素质,
2、鼓励“一专多证”技能培养,建立了“主辅修”制、“学分互认”机制和“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机制,以满足各类学生的不同需要;四是推行网络开放课程,充分利用中外名牌大学优质教学资源,鼓励学生利用网络自主学习、自主考核,并积极推广“慕课”(MOOC)教学。3、课程和学分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学分(包括文化素质教育与知识拓展8学分),学制3-6年。学生在校期间要求修读学校公共基础课程门、学科基础课程门、专业课程门、专业方向课程门、专业任选课程门。本专业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介绍。4、文化素质教育与知识拓展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通过选修课程或创新学习获得
3、文化素质教育与知识拓展8学分,获得途径如下:(1)选修学校设置的公共艺术限定类、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音体美类选修课程。原则上所有专业学生必选“创业基础”课程2学分,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必须在公共艺术限定选修课程中修读2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必须在自然科学类课程中修读2学分,理工农科类专业学生必须在人文社科类(含公共艺术限定类)课程中修读2学分。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每学期由学校统一公布,学生通过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自由选修。(2)参加科技活动、竞赛获奖、“一专多证”培训考证、学术讲座、自修思想文化素质教育读本等获得创新学分和
4、技能学分,认定办法可参见学校《创新学分和技能学分管理条例》,其最高折抵学分可达到6学分。5、学期设置学生在校共8个学期,每学期19周。6、专业辅修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它专业,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必修和选修学分的同时,可以选修其它专业的辅修模块,考核合格,可申请辅修专业辅修证书。-3-7、跨校选修学生可以在履行规定程序后,申请到学校同意的国内外其他大学修读相应课程和参加学习交流,学校将参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学分予以综合认定。8、学分修读、收费与奖励学生按学年缴付学费、修读人才培养方案内要求学分,超方案要求修读学分(如辅修专业
5、)以及重修学分按学分收费。选修课程补考仍未通过,需按学分收费。在弹性学习年限的第5、6学年修读的学分,按国家教育、财政和物价部门有关收费规定执行。二、学籍学历学位1、学生学籍管理①.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 课程与学分第四章 课程修读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六章 课程补考与重修第八章考勤与纪律②.湖南文理学院学生竞赛与训练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竞赛与训练管理,确保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的同时,能按要求高效地开展训练和竞赛,提高动口动手能力,提升学科应用水平,特制定湖南文理学院学生竞赛与训练管理办法。学生参
6、加竞赛训练、获校级以上竞赛等级奖均可获得学分奖励,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竞赛可获得课程期评成绩加权系数奖励。适用于省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及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社会团体主办的竞赛不适用本办法。培训或获奖培训或获奖等级学分认定课程成绩加权系数备注竞赛培训竞赛课程班培训2-4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或技能证书省级以上竞赛集训21.2-1.4根据考勤和表现确定校级竞赛获奖三等奖0.5体育竞赛1-3名按一等奖4-6名按二等奖7-8名按三等奖进行奖励与加权二等奖1一等奖2省部
7、级竞赛获奖三等奖41.5二等奖61.6一等奖81.8国家级竞赛获奖三等奖81.6二等奖101.8-3-一等奖122.02、湖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三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①.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并取得相应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②.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学校根据专业、层次等实际情况,划定当年的成绩标准)。③.计算机等级考试文科、体育以及艺术类学生应通过省一级或国家一级,理工科学生应通过省二级或国家二级。...第四条因违反校纪校规
8、受记过处分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受留校察看处分,...,不授予学士学位。...第九条因本细则第四条达不到学位授予要求者,如果在毕业当年9月1日前考取研究生或国家公务员(凭录取或录用通知书),在复议期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原始材料,经学院审核签字,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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