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公司资讯快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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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转公司资讯速递股转公司资讯快递2016年3月资讯速递第1310期2016.03.01关联交易是否都需要提前预计?答复:否。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挂牌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挂牌公司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涉及诉讼和仲裁事项的是否均需要披露?答复:否。挂牌公司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上述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认为可能对

2、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或者主办券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作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股东大会通过后有发行对象放弃认购的,是否算作对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是否需要重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答复:否,不需要。只要最终认购对象在发行方案确定的发行对象范围内。资讯速递第1312期2016.03.02挂牌公司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的,是否都需要先将申请材料报主办券商审查?答复:否。挂牌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4.4.1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申请股票暂停

3、转让的,应当首先准备申请材料,并报主办券商审查。挂牌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4.4.1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的,或者根据《重组业务指149/149股转公司资讯速递引》第六条规定情形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的,不需要先报券商审查,而应按相关要求直接发送至全国股转公司并抄送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的恢复转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哪些情况下需要出具是否同意股票恢复转让的意见?答复:挂牌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4.4.1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申请暂停转让的,或者者根据《重组业务指引》第六条规定情形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的,主办券商还应对

4、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内容的完备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核查并出具是否同意挂牌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意见。挂牌公司停牌期间需要履行哪些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4.4.1条中任意规定情形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的,在披露股票暂停转让公告后,应当至少每10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和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挂牌公司根据《重组业务指引》第六条规定情形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的,在股票暂停转让后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说明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资讯速递第1314期2016.03.03挂牌公司已披露的公告能不能撤销?答复:不能,信息披露文件在信息披

5、露平台披露后,如因错误或遗漏需要更正或补充的,挂牌公司需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并重新披露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原已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做撤销。涉及重大重组事项的,挂牌公司是否可在停牌之前与股转公司工作人员沟通相关业务?149/149股转公司资讯速递答复:不可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公司重大重组事项暂停转让申请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公司必须在确认公司证券已暂停转让后才能开始与我司工作人员沟通重大重组事项相关业务。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股东大会通过后有发行对象放弃认购的,是否算作对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答复:否,不需要。《业务细则》规定的对股票发行方案作出重

6、大调整,是指以下两种情形:(1)发行对象名称(现有股东除外)、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或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的调整;(2)发行对象范围、发行价格区间、发行价格确定办法、发行数量或数量上限的调整。资讯速递第1316期2016.03.04股票发行中发行对象能否同时以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答复:可以。发行对象可用现金、非现金资产,以及同时以非现金资产和现金认购发行股票。股票发行涉及非现金资产认购的,发行方案中董事会应对资产定价合理性进行哪些说明?答复:资产交易价格以经审计的账面值为依据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定价合理性予以说明。资产交易根据资

7、产评估结果定价的,在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主要参数的合理性、未来收益预测的谨慎性等问题发表意见,并说明定价的合理性,资产定价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149/149股转公司资讯速递挂牌公司取得新增股份登记函后是否可以自主决定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的时间?答复:不可以。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函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资讯速递第1316期2016.03.042015年年度报告通知中要求会计

8、师事务所要对挂牌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意见,若不存在占用情况是否仍要出具专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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