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ID:9059178

大小:64.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4-16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_第1页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_第2页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_第3页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_第4页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200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列入省公路、水运新(改)建计划,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都应按本实施

2、细则进行招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第五条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交通厅、市交通局(委)负责。(一)权限划分:1.高速公路(含连接线)、国省道新(改)建项目、“四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省交通厅负责或由省交通厅委托项

3、目所在地市交通局(委)负责,其它公路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市交通局(委)负责。2.沿海万吨级码头、省级骨干航道、“四自”航道和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新(改)建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省交通厅负责或由省交通厅委托项目所在地市交通局(委)负责,其它水运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市交通局(委)负责。(二)管理职责:15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或细则;2.审查、核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

4、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和签订的合同协议;3.依法对招标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高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防止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或其他越权行为;4.依法指导、监督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并受理、办理、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总结交流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经验。(三)核备程序:1.省交通厅管理的工程项目,由市交通局(委)审核后,报省交通厅核准或备案。2.市交通局(委)管理的工程项目,由各市交通局(委)核准或备案。第六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受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施工监理招标

5、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项目法人已经依法成立,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二)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已经审批;(三)已正式列入国家或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四)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等已经核备。第八条根据工程的性质,招标范围可以是:国际招标、国内招标和省内招标。凡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招标;高速公路、大型港口或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工艺要求新的项目,一般应国内招标;其它项目可省内招标。第九条公路、水运工程

6、施工监理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一般应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第五条的权限划分,经省交通厅或市交通局(委)批准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二)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三)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15(四)公开招标的费用与工程监理费用相比,所占比例过大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使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原中标人仍具

7、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监理招标事宜。如果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一)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工程管理、造价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能力;(二)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投标限价或标底的能力;(三)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进行招标工作,不得越权代理,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并不得超越其资格等级相应的业务范围

8、。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第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在浙江交通网和国家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招标公告发布办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第十四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可采用工程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