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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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丰台区王住镇人民政府文件b.'、王政发(2010)5号丰台区王佐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王佐镇建设和发展,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推进村民搬迁上楼工作,改善村民生活和居住环境,实现镇域规划,特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王佐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开发项目中有正式审批手续的住宅和拥有实施建房审批制度之前所建的旧宅。第三条拆迁安置补偿根据土地开发和定向安置房建设进度分期启动并发布拆迁公告,前后政策总体保持一致。因国家、市区政策、法律、法规等调整,补偿标准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各中心村村民委员会应参照王佐镇人民政府制定角'咱4paa企

2、的《丰台区王佐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制定本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镇政府审定后实施。第二章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和拆迁安置办公室的职责第五条镇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和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中心村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组建拆迁安置工作组。下设拆迁安置办公室(拆迁公司、评估公司、拆除公司),其成员由拆迁领导小组任免。第六条拆迁领导小组依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3)第124号)、《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京国土房管拆(2003)第808号)、《丰台区关于〈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

3、办法〉的实施意见))(丰政发(2009J第54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并参照王佐镇人民政府制定的《丰台区王佐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和各中心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本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组织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落实。第七条拆迁领导小组职责:1、领导、监督、协调拆迁安置办公室开展工作;2、协调、配合、讲解、排查,确定各项工作能正常运转;3、核实确认拆迁安置工作相关的数据资料;4、负责对本村房屋拆迁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核实认定。第八条拆迁安置办公室的职责:。‘句/"1、统计核实拆迁安置工作相关数据资料;2、负责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及款项的发放;3、负责被拆迁人购

4、买安置房工作,反馈被拆迁人的意见,解释相关问题;4、负责被拆迁人定向安置的其他具体工作。第九条拆迁领导小组、拆迁安置办公室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照本指导意见之原则及其规定开展工作。第三章被拆迁安置人口和户的认定第十条被拆迁人是指合法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及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范围内,在拆迁公示发布前持有拆迁范围内常住户口并与被拆迁人为直系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且长期居住的农民,以及半工半农户中的居民(以户口薄为准)为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第十一条拆迁范围内,在拆迁公示发布前,原为拆迁范围内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刑期未满和劳教未解除的人员为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5、。第十二条父母一方为拆迁安置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拆迁公告期结束前出生但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新生儿,凭准生证和出生证为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第十三条一方户口不在本期拆迁范围内,在本镇其他地区的农民,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优惠购房政策,如本人愿意到另一方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优惠购房政策,必须经本人申请,明确表示放弃户口所在地的优惠购房政策并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方可认定。-3一第十四条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故亡,不论户口注销与否,不计入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第十五条以各种方式将户口迁入拆迁范围,在拆迁范围内无宅基地房屋或在拆迁范围内与合法产权人无直系血缘关系、婚姻关系

6、的为户口空挂户,不计入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第十六条原则上户口未迁出的已婚妇女,不计入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纳入旧村改造解决范围。但是家中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独生女,可纳入符合安置条件人员;家中没有兄弟的多姐妹家庭,均已婚且户口未迁出的,只有一个女儿可作为符合安置条件人员。第十七条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的认定,均以拆迁公示发布前的户籍登记为准。第十八条在拆迁公示公布前,与拆迁范围内常住人口人员合法登记结婚且婚姻关系存续,但因政策原因未迁入户口的人员,凭结婚证和户口簿及享受村民待遇视为符合安置条件的人贝。第十九条因其它拆迁项目曾经作为被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家庭人口,已享受过拆迁货币补

7、偿或享受过拆迁优惠购房政策的人员,不计入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第二十条被拆迁户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宅基地批单认定为准。第四章宅基地面积和正式房屋的认定标准第二十一条宅基地及房屋面积以镇、村两级的合法批单和-4一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认定。第二十二条镇、村两级合法宅基地批单所标明的产权户的代表人为该宗宅基地的产权人;因产权人故亡、产权人有两宗以上宅基地批单或其他原因导致产权人变更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第二十三条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198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的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凡1982年以前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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