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

ID:9001146

大小:98.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04-14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_第1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_第2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_第3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_第4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三同时”有关规定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49号各市安监局、省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根据国家安监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8号),现就我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做好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根本措施,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保证

2、。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巷探)、生产的企业以及含有非煤矿矿山或者设有尾矿库的其他非煤矿山企业的矿山生产系统或者尾矿库项目(以下简称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手续,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以及竣工验收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二、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分级属地监管原则。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备案、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省安监局负责除国家安监总局负责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之外的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

3、、备案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以及跨市行政区域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安监局负责或县(市、区)安监局负责。下一级安监局审查同意和验收合格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应当报上一级安监局备案。   三、建立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制度。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矿山和中型及以上露天开采矿山以及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等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同类型矿山建设项目有关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要求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向相应的安监部门提出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安全预评

4、价报告及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安监部门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出具同意备案的意见(备案表见附件2)。   四、切实组织好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   (一)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矿山和中型及以上露天开采矿山以及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地质勘探(巷探)、尾矿库等建设项目都要由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的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见附件3)。   (二)小型露天采石场以及矿泉水、卤水、采砂和小型砖瓦粘土应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或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资质的采矿工程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开采方案,在省级安监部门尚未开展资质认定前,由设区的市安监部门指定有能力的单位组织有

5、关专业人员编制开采方案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编写大纲见附件4)。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或开采方案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直接向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审查申请(申请表见附件5),安监部门自接到建设单位的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要组织成立专家审查组对安全设施设计或开采方案进行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与负责设计的单位共同修改完善安全设施设计或开采方案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经修改完善后,送交组织审查的安监部门,安监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送交专家审查组组长再次审核把关,审核通过的,以书面形式批复。   五、认真把好非煤矿山建

6、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关。   除矿泉水(地热)、卤水、采砂、小型砖瓦粘土等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外,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在安监部门组织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完成后,按以下程序组织验收:   (一)建设单位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相应的安监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申请表见附件6),并按国家安监局18号令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同时一并提交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申请资料。   (二)安监部门自接到建设单位的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在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的

7、同时,可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规定,一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条件进行审查。   (三)竣工验收合格的,以书面形式批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可一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竣工验收中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复。组织竣工验收的安监部门可指派下级安监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组织竣工验收的安监部门也可根据下级安监部门的书面确认意见,办理批复手续。   六、立即开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