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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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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行政面对的困难与化解对策 郭晓霭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依法行政使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但是,当前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保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如期实现。 一、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的体制不顺畅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构建完善、系统、顺畅的工作体制。目前,我
2、国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制机构建设薄弱。一是从机构设置情况看,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乡一级政府基本上未设置专门的机构。二是9从人员分配来看,国务院法制机构人员编制为200人,省级法制机构一般为40~70人,地市政府法制机构一般为10~20人,县级法制机构一般4人左右,有的甚至只有2人,多数还是身兼数职,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三是从职能到位情况来看,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国家赔偿法等对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都有明确的
3、规定。有的虽然设立了机构,但是仅有“牌子”不配编制,徒有虚位。政府法制机构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主管部门,要对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所有行政行为实施监督,但实际中,一些市、县(区)级法制机构只有1~2人,很难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2、行政管理和执法水平不高。一是行政执法主体混乱。表现为:行政执法队伍过多、过滥;行政执法权分散;执法主体不合格;部门职能重叠,职能不清,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现象严重。二是执法程序“随意性”。有的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申辩权;有的不告知行政执法相对
4、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权利;有的颠倒程序,先罚款后定性;有的该适用普通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该适用简易程序的,却适用了普通程序。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从文化素质看,基层执法人员受过高等教育的仅占10%,大多数为高中学历,甚至是初中、小学学历。从法律素质看,目前,大多数执法人员没有受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素质,执法不懂法,随意执法,滥施处罚现象严重。 93、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监督机制不健全。从现行法律制度来看,对行政管理的监督机制很多,有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
5、、行政复议监督以及行政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监督等,但却没有形成整体监督效能。同时,这些监督主要侧重于事后监督,只能是“亡羊补牢”式的监督,停留在“救火式”的水平上,其“防微杜渐”的作用难以得到真正发挥,很难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产生。二是行政监督缺乏权威。在实践工作中,有些政府和部门没有足够重视和很好的落实监督措施,导致监督措施流于形式。对于违法执法行为,往往是就事论事,对事处理的多,对人处理的少,虽然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而对实施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特别是负有失职等主观过错责任的机关及其责任人员却很少受到相应的惩处。(二)依法
6、行政意识不强由于我国长期在封建社会统治下,权治大于法治,人们受封建特权和小农经济的思想影响较深,加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权治先于法治,法制教育普及不够深入广泛,导致了人们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制时代的要求。1、领导干部自身思想不重视。“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目前,一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依法行政不管用,按法定程序办事太麻烦。9依法行政还多是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并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还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制度管理重协调
7、解决,遇到问题拍脑袋,决策问题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导致决策失误;有的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当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有的唯上、畏上、唯权、畏权;有的只重视领导的讲话、批示,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功能,导致依法行政水平不高。2、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不浓,法律知识欠缺,用法律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差。极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滥用执法权力,忘记了权力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内行使的要求,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人情交易、金钱交易等等,执法违法
8、时有发生。3、行政相对人维权意识不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的不断进步,行政相对人日益增长的利益需求也呈多层次、多元化发展趋势。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由于行政相对人因为法律素质不高,维权意识淡薄,只要求享受权利,不自觉履行义务,有利的事就想方设法地“占有”,无利的事就不顾大局地“瞎闹”,在征地、拆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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