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992959
大小:23.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4-14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市教人发〔2009〕15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社会办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教发〔200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现就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宣传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
2、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社会办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通过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保证教师有充足的精力、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好本校、本岗、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完善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要综合运用行政、教育等手段,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参与本校学生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得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3、、兼课”的规定,制订和完善教师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将上述规定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完善教师考核机制和办法,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三、加强日常管理,明确治理工作责任各区县教育局要把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行为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要把治理工作与学校、校长目标考评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西安教育网校长是教师管理、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评
4、和教风评议,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推进教育和谐均衡发展。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西安教育网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教师承诺制活动为载体,坚决杜绝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行为。市教育局将择期对区县教育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西安教育网区县教育局要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上述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条款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7295587,872955
5、74。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