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立法角度谈对黑龙江省“强制婚检”规定的认识

从行政立法角度谈对黑龙江省“强制婚检”规定的认识

ID:8987693

大小:63.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4-14

从行政立法角度谈对黑龙江省“强制婚检”规定的认识_第1页
从行政立法角度谈对黑龙江省“强制婚检”规定的认识_第2页
从行政立法角度谈对黑龙江省“强制婚检”规定的认识_第3页
从行政立法角度谈对黑龙江省“强制婚检”规定的认识_第4页
从行政立法角度谈对黑龙江省“强制婚检”规定的认识_第5页
资源描述:

《从行政立法角度谈对黑龙江省“强制婚检”规定的认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谈对黑龙江省“强制婚检”规定的认识——以行政立法理论框架为分析视角行政法学院2010级研究生米粒20100313258谈对黑龙江省“强制婚检”规定的认识——以行政立法理论框架为分析视角第一部分引言据2005年7月28日《南方周末》报道,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6月修改通过《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但对第二章第八条关于强制婚检的规定没作修改,仍然保留了“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黑龙江人大的作法在全国引发了“强制婚检”的规定是否合法的争论。昨日,来自江西的杨涛、来自北京的王金贵以中国普通公民身份,联名致

2、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进行审查。该建议书昨日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本案中黑龙江省关于“强制婚检”的规定属于地方性法规所规定的内容,笔者认为,其从内容、精神等方面与上位法律、国务院相关部门规章相抵触,因此根据《立法法》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之条款,我们认为材料中有关公民向全国人大提出对黑龙江省“强制婚检”的审查建

3、议,符合立法法关于审查要求与建议提出的规定。第二部分梳理并对比涉及婚检的法律法规婚检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都有着重大意义。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关于婚检的程序,首先,缔结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单位未婚证明、身份证和民政局介绍信去医院婚检;其次,关于婚检的内容,包括三大块,分别是问病史、体格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再次,双方当事人需要看一部有关结婚保健的录像片;最后,如果双方当事人身体状况一切正常,就可以领取结婚证。8在我国,对婚检的法律文件种类较多,包括从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到地方性法规、地

4、方政府规章等层级、效力、功能、方式各不相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共同发挥其规制功效。考察这些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不同性质法律文件,以及文件中规定的关于基本原则或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根据立法原理中一些重要条目,将有关婚检的不同种类法律规范集合起来进行全面梳理,分别就基本理论问题及文件内容进行对比,列两表如下:*表格一:各层级关于“婚检”法律规范性质功能及内容之对比表格:名称立法主体类别性质《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全国人大基本法律立法《母婴保健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之外的法律立法《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部门规章行政立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失效)民政部部门规章行政立法《黑龙江省母婴保

5、健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法*表格二:不同效力层级,目的不同的法律规范,关于婚检规定的对比表格:时间名称“婚检”相关规定2001年《婚姻法》(2001修正案)1﹝禁止结婚情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2﹝无效婚姻的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痊愈的。3﹝婚姻登记﹞根据本法进行婚姻登记(没有明确规定婚姻登记需要材料)。1995年《母婴保健法》1﹝婚前保育﹞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2﹝婚姻登记﹞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3﹝产前诊断﹞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

6、传性疾病的诊断。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失效)1﹝婚姻登记﹞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2婚前健康检查﹞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实施婚前健康检查的具体地域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1﹝结婚登记的材料和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不予登记情形﹞患有医学

7、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82005年《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婚前健康检查﹞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三部分关于对黑龙江“强制婚检”认识的分析通过第二部分对我国涉及婚检、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位于不同法律效力层级的法律规范进行的梳理,及以表格形式表现出来的对比,我们对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规定“强制婚检”的法规,在立法主体、法规性质及其规定内容方面,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