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于印发《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85于印发《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ID:8975684

大小:36.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4-13

85于印发《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_第1页
85于印发《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_第2页
85于印发《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_第3页
85于印发《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_第4页
85于印发《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85于印发《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大连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大公办发[2011]56号签发人:祁广殷  大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公安(分)局:经市局同意,现将《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市引进人才落户工作,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暂行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1〕76号)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引进人才落户按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我市新区各类人才户口迁入主城区、新市区的按市外引进人才落户规定执行

2、。第四条按本办法落户我市新市区的引进人才可按市内户口迁移管理规定迁入主城区;本办法施行前,已落户我市新市区、虽然不满5年但符合本办法落户条件的人员,也可按市内户口迁移管理规定迁入主城区;第五条属于政策性审批落户的引进人才(配偶系我市主城区、新市区常住人口的除外)、常住户口性质为农业人口的引进人才(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在国(境)外已取得长期或合法居住资格的引进人才不适用本办法。第六条已婚的引进人才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同时办理户口随迁,有职业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应同时办理工作调动。第七条引进人才落户地址只限于其具有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的合法

3、稳定住所、工作单位集体户口、人才管理中心集体户口及亲友家户口的行政地址。第八条引进人才落户由其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区市县改善城市人口结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市县人口结构办”)负责审核手续(主城区、新市区统一由大连市人口结构办负责审核手续),公安(分)局派出所负责办理落户。第九条引进人才申请落户,不得提供虚假手续。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落户资格。已经落户的,由公安部门将其户口予以注销。第十条本办法所称的主城区是指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旅顺口、高新园区;新市区是指金州新区、保税区和普湾新区;新区是指由长兴岛、瓦房店组成的渤海区域,由庄河、花园

4、口、长海组成的黄海区域,普兰店。第二章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第十一条与我市各类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下列引进高级人才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配偶及未婚子女可随迁。(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三)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四)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五)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

5、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六)在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担任3年以上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第十二条与我市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下列引进人才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配偶及未婚子女可随迁。(一)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高级职称及取得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人员。(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除外)、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人员。(三)在国(境)外取得大学专

6、科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除外)、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四)具有中级职称、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五)取得三级、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技能人员。(六)获得体育项目国家级正式比赛前6名或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及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年龄在2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的人员。第十三条被我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及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按照《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招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具有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且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在我市企业连续工作满1

7、0年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的技能人才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配偶及未婚子女可随迁。第十四条被我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且工作满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已完成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人员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配偶及未婚子女可随迁。第十五条在我市自主创业并经营满1年,且具有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人员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配偶及未婚子女可随迁。第十六条与我市新区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科学校学历、距法定退休年龄

8、15年以上的引进人才可在新区居住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配偶及未婚子女可随迁。第三章引进人才落户手续第十七条申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